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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其轻罪,重其重罪”看唐明两代君主集权方式的变化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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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晓鼎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48-57,共10页
“轻其轻罪,重其重罪”是明代君权高度集中的结果。君主集权作为专制主义下的必然趋势,但在唐明两代却呈现出不同方式。唐代君主较多采用分权制衡的方式,防止大臣一家独大威胁君权,从而实现集权。而明代废除相权带来了君权加重,为了有... “轻其轻罪,重其重罪”是明代君权高度集中的结果。君主集权作为专制主义下的必然趋势,但在唐明两代却呈现出不同方式。唐代君主较多采用分权制衡的方式,防止大臣一家独大威胁君权,从而实现集权。而明代废除相权带来了君权加重,为了有效驾驭极重的君权,明代君主的集权方式多样而激烈,典型表现就是通过严刑峻法与超强社会控制在肉体与精神上彻底消灭威胁君权的因素,从而达到集权的目的。这也造成了中国传统社会后期法制的畸形发展,极大地阻碍了社会的进步。通过对比唐明两代的君主集权方式,给予我们的启示是:在当今法治建设中,一方面要保持法律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以法律为改革保驾护航;另一方面则应汲取“法深无善治”的教训,使法律简而能禁,从而构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良法善治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轻其轻罪 重其重罪 君主集权 分权制衡 法严刑酷 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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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是仓中鼠——法家人物李斯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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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卫球 《社会科学论坛》 2003年第6期51-53,共3页
在司马迁的史实中,李斯其实不过是个势利小人。李斯助秦始皇完成帝业,但其劣迹斑斑,对中国文化和制度的破坏绝对不可原谅。他最后虽因谏争受赵高陷害,并被荒淫无度的秦二世处死———“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可是他的死可谓... 在司马迁的史实中,李斯其实不过是个势利小人。李斯助秦始皇完成帝业,但其劣迹斑斑,对中国文化和制度的破坏绝对不可原谅。他最后虽因谏争受赵高陷害,并被荒淫无度的秦二世处死———“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可是他的死可谓咎由自取、因果相报。因为其死时所受之“严刑酷法”,正是他生前建议制定用来“役民”的。李斯在历史上留下法家代表人物的“声誉”,但他的这种“声誉”给法家背上了无法洗刷的历史黑锅。李斯所作所为,也使其作为秦始皇开朝辅佐重臣的意义化为乌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李斯 秦朝 秦始皇 文化 制度 严刑 司马迁 《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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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惩治官吏腐败的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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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红霞 苟义伦 《南都学坛(南阳师专学报)》 1996年第4期17-21,共5页
中国古代统治者惩治官吏腐败注重法制建设,一方面制订严刑酷法打击贪赃枉法官吏,另一方面依法建立了较为严密的制度,诸如财政经济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司法审判制度、行政监察制度等,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客观性和制约机制,限制和监... 中国古代统治者惩治官吏腐败注重法制建设,一方面制订严刑酷法打击贪赃枉法官吏,另一方面依法建立了较为严密的制度,诸如财政经济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司法审判制度、行政监察制度等,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客观性和制约机制,限制和监督官吏的腐败行为,保证惩治腐败法律的贯彻执行,加强了封建社会的廉政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古代 官吏腐败 制建设 严刑 廉政建设 财政经济制度 干部人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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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王朝的遗传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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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华 《内蒙古教育(C)》 2012年第7期50-50,共1页
本文通过大量的史实资料证明,中国历代王朝都有皇权之争、封藩建卫、宦官专权、繁重的兵、徭、赋役和严刑酷法等遗传现象,来揭露腐朽、贪婪的阶级统治制度的罪恶。要想消除此现象,必须铲除阶级统治制度,并指出"民本"思想是治... 本文通过大量的史实资料证明,中国历代王朝都有皇权之争、封藩建卫、宦官专权、繁重的兵、徭、赋役和严刑酷法等遗传现象,来揭露腐朽、贪婪的阶级统治制度的罪恶。要想消除此现象,必须铲除阶级统治制度,并指出"民本"思想是治国的根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遗传现象 皇权之争 封藩建卫 宦官专权 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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