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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视域下的法人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问题的提出及解决路径初探 被引量:6
1
作者 杨环 刘洋 《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134-137,共4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法人型改造过程中,诸多问题亟需探讨,其中就包含破产问题,本文即针对此问题展开讨论,分别从破产防范机制,破产规则设置以及破产后的市场准入机制三个方面进行制度构建。
关键词 土地法学 法人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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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的立法建构--以成员权为中心
2
作者 朱公欢 《行政与法》 2024年第6期102-116,共15页
农民集体作为集体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人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得到了普遍肯认,但是农民集体概念的模糊性、农民集体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张力,需要在“农民集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成员”三元分析架构中引入成员权进行联结。成员权是集体... 农民集体作为集体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人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得到了普遍肯认,但是农民集体概念的模糊性、农民集体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张力,需要在“农民集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成员”三元分析架构中引入成员权进行联结。成员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构建的基础和核心,基于这一前提,需要在法人治理机制中体现成员权平等,内部治理机制中形成“权利制约权力”的局面,外部治理机制中尊重自治权的空间。集体经济组织的立法应当坚持权利规范范式的立法模式,接受成员权为中心的立法思路的审思和检视,同时要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创新政府扶持的方式。以成员权为基础构建要求以高于结构主义的立法思路对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进行立法建构,集中体现为股权安排机制、民主决策机制、民主监督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集体 法人治理机制 成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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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内部治理机制研究
3
作者 蔡锋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4年第16期103-105,共3页
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内部治理机制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应有之义,是促使法人有效运转的必然举措。在实践中,该特别法人治理面临着执行效率低、决策失效、监督不足等现实困境,根源于其治理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为此,完善农村集体... 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内部治理机制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应有之义,是促使法人有效运转的必然举措。在实践中,该特别法人治理面临着执行效率低、决策失效、监督不足等现实困境,根源于其治理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为此,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内部治理机制宜以法人的“特别性”为基础,以优化其执行机制、健全决策机制和完善监督机制为内容,最终构建一个规范有序、治理有效的特别法人规范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特别性 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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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治理特性——兼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的完善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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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鸿飞 《社会科学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0-21,共12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作为特别法人,最为特殊之处在于它是“准公共组织”,其法人治理必然具有特性。其成员必须具有特殊身份且权力机构采政治民主的人头多数决的议事规则。成员众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可参酌采用《民法典》第278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作为特别法人,最为特殊之处在于它是“准公共组织”,其法人治理必然具有特性。其成员必须具有特殊身份且权力机构采政治民主的人头多数决的议事规则。成员众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可参酌采用《民法典》第278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议事规则,以避免决议僵局。在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的年代,应慎重设置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人员无需具有成员身份。成员熟知集体资产的状况且成员彼此熟悉,决定了监管的成本较公司相对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资产类型与规模对治理结构有重要影响,经营资产规模较大的,可参酌公司治理结构,但无论规模大小,都可以也应当汲取乡土社会的固有社会资本来实现良性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应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在外部治理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存在通过控制权市场等“用脚投票”机制的外部治理;国家应尊重其独立性,并予以扶持和持续监管;规模较大的农村经济组织法人宜采“村社分离”模式,村委会成员不宜交叉任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农民集体所有 法人治理 村民委员会 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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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终止 被引量:1
5
作者 刘欢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3年第3期86-99,共14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能否终止是当前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过程中的重点问题,理论界对此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应当充分注重其与《民法典》总则编法人终止规范之间的体系衔接问题。农民集体...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能否终止是当前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过程中的重点问题,理论界对此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应当充分注重其与《民法典》总则编法人终止规范之间的体系衔接问题。农民集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两个不同的民事主体,后者并非集体资产的当然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可以拥有独立的责任财产。因此,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通过解散或者宣告破产等方式终止不会损害《宪法》确立的集体所有制,也不会导致农村社区部分公共服务的缺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产生消灭其法人资格并退出市场之法律效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仍可作为一个组织体继续存在并承担法律所赋予的相应职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集体产权 终止 解散 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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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6
作者 李秀萍 《黑龙江粮食》 2024年第7期6-7,共2页
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当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主任马正平为公众详细解析这部法律的内容亮点。巩固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农村集体经... 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当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主任马正平为公众详细解析这部法律的内容亮点。巩固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共八章,依次为总则、成员、组织登记、组织机构、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扶持措施、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附则,共六十七条,包括七方面内容: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组织原则、职能职责、特别法人地位、监管部门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职能职责 法人地位 收益分配 法律责任 群众利益 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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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的法理证成与立法展开 被引量:6
7
作者 管洪彦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82-94,共13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制度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不可或缺的制度设计。学界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特别是破产问题争论激烈。地方立法已经围绕合并、分立等终止情形进行了实践探索。构建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制度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不可或缺的制度设计。学界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特别是破产问题争论激烈。地方立法已经围绕合并、分立等终止情形进行了实践探索。构建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制度对巩固和完善农村集体所有制、完善和优化市场经济体制、激活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颇具实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的“特别性”集中体现为终止制度目标的多元性、终止事由的严苛性和终止规则的强制兼自治性。应当在充分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特别性”法理的基础上,围绕终止事由和类型设计、登记机构和程序选择、集体财产处置的程序规则等展开立法表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终止 合并 分立 破产 立法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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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制度研究
8
作者 赵天益 王梦洁 +2 位作者 王婧婧 谢梦凡 许诺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3年第7期166-169,205,共5页
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我国的独特理论成果,作为中国农村长期以来的重要载体,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中举足轻重。研究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制度有利于发展新型农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及形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 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我国的独特理论成果,作为中国农村长期以来的重要载体,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中举足轻重。研究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制度有利于发展新型农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及形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强大内生动力。目前我国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专门立法尚在进行中,学术界对于相关方面的研究停留不前,仍然存在集体资产管理机制未统一、成员进入与退出机制不完善、监督与管理机制不健全、责任承担机制不明确等现实问题,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立足现实的基础上构建更加完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乡村振兴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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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的构建与完善 被引量:21
9
作者 韩冬 韩立达 +1 位作者 史敦友 王艳西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7年第7期4-11,共8页
研究目的: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的立法内容,初步构建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结构。研究方法:文献分析,规范分析。研究结果:(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种具有部分私法特征的公法性互益社团法人;(2)在构建与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 研究目的: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的立法内容,初步构建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结构。研究方法:文献分析,规范分析。研究结果:(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种具有部分私法特征的公法性互益社团法人;(2)在构建与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时,首先必须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性差异,其次必须以户籍和土地制度改革来培育经营主体,再次必须考虑更大范围的利益相关者博弈。研究结论:(1)明确土地产权结构以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和合作经济组织的土地权利;(2)借鉴现代社团法人管理制度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3)构建集体经济组织的外部行政治理和经营治理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法人治理 公法性互益社团法人 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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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立法建构的基本思路 被引量:45
10
作者 管洪彦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51-60,共10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的建构与完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目前,治理机制存在"政经分离"难以实现,重静态结构、轻动态机制,少数人、内部人控制严重,法人章程形式主义,外部治理不健全等问题。未来立法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的建构与完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目前,治理机制存在"政经分离"难以实现,重静态结构、轻动态机制,少数人、内部人控制严重,法人章程形式主义,外部治理不健全等问题。未来立法要建立在突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的"特别性"与规范性质复合性的逻辑前提上,并遵循边界清晰、分权制衡、权益保障、等级分解、合理干预等基本原则。建构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静态治理结构和动态治理机制、完善其民主决议规则、信息披露和内外部监控制度,确认和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并切实发挥法人章程在治理机制中的地位与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治理机制 逻辑前提 基本原则 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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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立法的现实基础与未来进路 被引量:40
11
作者 管洪彦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18年第1期34-46,共13页
推进农业现代化、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和保障集体成员权益迫切需要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中共中央与国家政策、地方实践与立法、相关理论研究已经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立法奠定了基础。《民法总则》以基本法律形式为农村集... 推进农业现代化、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和保障集体成员权益迫切需要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中共中央与国家政策、地方实践与立法、相关理论研究已经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立法奠定了基础。《民法总则》以基本法律形式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提供了制度可能,但具体规则尚付之阙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未来立法,需秉持打造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民商事法律主体的理念,应该建构起以《民法总则》为基本依据,以特别立法为核心支撑的制度与规范体系,关键应该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特别性"的制度设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采用法人形式以及采用何种法人形式应有多种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立法 现实基础 未来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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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民主决策的异化与匡正 被引量:23
12
作者 管洪彦 傅辰晨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84-94,共11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民主决策反映了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固有内涵,是切实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民主决策权、落实基层民主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民主决策实践中出现了多数人暴政、少数人专权和外部干预等异化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民主决策反映了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固有内涵,是切实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民主决策权、落实基层民主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民主决策实践中出现了多数人暴政、少数人专权和外部干预等异化现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数决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形成法人集体意志和集体行动、实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志的决策模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民主决策异化进行匡正,应当建构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并完善其治理体系,建构起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决策权属性的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民主决策的技术规则和审查机制,确认和保障少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并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民主决策 乡村治理 异化 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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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特殊构造论 被引量:13
13
作者 温世扬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0期15-32,共18页
《民法典》总则编在形式上虽以“功能主义”作为法人分类标准,但在具体法人类型描述上又回归了“结构主义”。对营利法人类型描述上的局限性,使得部分营利法人类型为特别法人所吸收,故营利法人与特别法人并非完全对立的概念。折股量化... 《民法典》总则编在形式上虽以“功能主义”作为法人分类标准,但在具体法人类型描述上又回归了“结构主义”。对营利法人类型描述上的局限性,使得部分营利法人类型为特别法人所吸收,故营利法人与特别法人并非完全对立的概念。折股量化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使集体所有权真正实现了“法律归属”与“事实归属”的统一,法人经营集体财产所得收益由此可惠及于众。此外,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化构造既有利于降低组织成本,也可通过连接集体的力量应对农产品市场买方的垄断,并最终使集体成员受益,故本质上属营利法人,其特别性体现在具体构造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取得的被动性、财产用途的特别性以及对“资本泛化”倾向的排斥,使该类法人在组织结构、事项表决以及破产能力等方面,均呈现不同于公司法人的制度构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营利法人 共益性 成员代表大会 破产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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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特别法人制度的立法价值及特殊功能——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为视角 被引量:13
14
作者 李永军 张艺璐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1年第1期34-39,共6页
《民法总则》颁布后,法学界就新创设的法人分类中的特别法人展开了一系列讨论。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为例,从法律规定和立法说明来看,一方面彰显我国的社会发展得以促进法律本土化的变革,另一方面通过法人资格的赋予能解决过去集体所... 《民法总则》颁布后,法学界就新创设的法人分类中的特别法人展开了一系列讨论。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为例,从法律规定和立法说明来看,一方面彰显我国的社会发展得以促进法律本土化的变革,另一方面通过法人资格的赋予能解决过去集体所有土地及生产资料归属的问题。因此可以说法人制度的设计需要关注某一组织体在社会维度上实际发挥的功能和表现,不能凭空想象。文章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考察,得出其所呈现的“主体图像”,在于统合资源并有效利用以达到对农业规模化经营的目的实现,此亦是将之确认为特别法人的立法价值。但仅如此确认,还不足以认为制度已趋于完善,应着眼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过去、面临转型的现在,同时也要关注其未来的发展,以回应社会对该制度的真实需求。在未来应依循其欲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目标,着重集体财产的保障的同时,完成增值集体资产的功能。以经济功能为重,如此才能符合制度被创设的初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人 特别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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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殊法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被引量:20
15
作者 方志权 《科学发展》 CAS 2018年第1期94-105,共12页
实现中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形式任重而道远。随着农村集体资产价值不断显化、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应逐步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主体,充分完善集体经济资产股份权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在于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 实现中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形式任重而道远。随着农村集体资产价值不断显化、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应逐步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主体,充分完善集体经济资产股份权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在于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农村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应抓紧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方面的法律,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基本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特殊法人 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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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实现形式 被引量:3
16
作者 刘欢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2年第4期56-69,共14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为落实集体所有制而作出的一项制度安排。在我国实证法体系中,农民集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解释为两个不同的民事主体。前者是集体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人,意在确保负载于集体所有权之上的国家意志得以实现,规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为落实集体所有制而作出的一项制度安排。在我国实证法体系中,农民集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解释为两个不同的民事主体。前者是集体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人,意在确保负载于集体所有权之上的国家意志得以实现,规避市场交易中的风险。对农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法人化改造的实质,是将其塑造为农民集体意志的形成、表达和执行主体,从而使集体所有的资产能够顺利进入市场,破解“农民集体所有”可能引发的权利虚置难题。《民法典》第99条应解释为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为法人的形式,其法人化改造的依据除即将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法”之外,还应当包括有关营利法人的特别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农民集体 集体所有权 特别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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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的立法研究 被引量:1
17
作者 黄建水 许小凡 《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2期8-12,共5页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形成与发展有其特殊的政治历史原因。目前我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专门立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这是人们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认识不够、法制不健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速度缓慢造成的。建议尽快制...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形成与发展有其特殊的政治历史原因。目前我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专门立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这是人们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认识不够、法制不健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速度缓慢造成的。建议尽快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和其他资产归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村集体资产财产权经营管理的唯一法定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集体行使财产权,具有依法、独立行使集体财产权的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立法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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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典定位及其规则构造
18
作者 李明珂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2023年第6期95-100,122,共7页
在我国民法典体系视阈内,尽管作为特别法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兼具公法人与私法人的属性,并且同时具有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的因素,但总体而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性质上仍旧同私法人与营利法人更为接近。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虽非纯... 在我国民法典体系视阈内,尽管作为特别法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兼具公法人与私法人的属性,并且同时具有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的因素,但总体而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性质上仍旧同私法人与营利法人更为接近。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虽非纯粹的私法人与营利法人,但却更宜被视为具有私法人与营利法人属性的“准营利法人”,据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类推适用营利法人规则。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仍具有部分公法人与非营利法人因素,故而部分营利法人规则应当被排除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规则体系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特别法人 营利法人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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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破产问题 被引量:7
19
作者 周彬彬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2021年第1期63-80,共18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的载体和实现形式,兼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责任财产方面具有受限性。尽管存在这些"特别性",但该种法人应当具有破产能力,理由在于:破产能力否定说的理由难以成立,其可能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的载体和实现形式,兼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责任财产方面具有受限性。尽管存在这些"特别性",但该种法人应当具有破产能力,理由在于:破产能力否定说的理由难以成立,其可能陷入债务困境,有利于公平保护债权人权益,能使其获得重新开始的机会,能够切断债务膨胀并防止机会主义行为。在具体程序方面,该种法人仅应适用重整程序,同时应针对其"特别性"设计相应规则并建立破产预防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破产 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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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上) 被引量:4
20
作者 方志权 《农村经营管理》 2018年第6期19-21,共3页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大量征用,土地资源转换为货币资产,由于集体组织成员界定不明确、集体资产产权不明晰,征地补偿费的分配等问题逐渐凸显;还有...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大量征用,土地资源转换为货币资产,由于集体组织成员界定不明确、集体资产产权不明晰,征地补偿费的分配等问题逐渐凸显;还有一些地方在集体资产管理上存在不履行民主程序、不公开收益分配等问题,农民大多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放心,担心集体资产流失,存在要求平分集体资产的倾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集体资产管理 集体经济发展 实践 法人 集体资产流失 收益分配 工业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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