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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少数民族法俗文化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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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玉文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1期89-94,共6页
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和斗争过程中,为维护民族社会秩序,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创制形成一整套符合民族社会和民族要求的行为规则,这就是少数民族的法律。在少数民族没有形成政权国家之时,它往往是以不成文的习惯法的形式根植... 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和斗争过程中,为维护民族社会秩序,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创制形成一整套符合民族社会和民族要求的行为规则,这就是少数民族的法律。在少数民族没有形成政权国家之时,它往往是以不成文的习惯法的形式根植于民族民间,为该民族族民所共同习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少数民族 法俗文化 习惯 宗教文化 伦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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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文书的民俗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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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丽平 《民间文化论坛》 2024年第3期61-74,共14页
契约文书是中国传统社会为处理财产、社会关系等而撰写具有一定格式规范的文字。作为记录民间生活的一手文献史料,契约文书受到法制史、社会经济史、语言学等研究领域的广泛关注。契约文书因其创制者和使用者为“民”、包含丰富之“俗”... 契约文书是中国传统社会为处理财产、社会关系等而撰写具有一定格式规范的文字。作为记录民间生活的一手文献史料,契约文书受到法制史、社会经济史、语言学等研究领域的广泛关注。契约文书因其创制者和使用者为“民”、包含丰富之“俗”,既可为民俗学研究提供诸多有效信息,也可直接成为民俗学的研究对象。民俗学视角下的契约文书,在分类体系上可与现代民俗学分类框架进行对接,由此讨论契约文书作为民俗文献资料,可以丰富和充实物质生产民俗、社会组织民俗、人生仪礼民俗的事象和整体研究。同时,从民俗学本位出发,借用孙末楠“民俗社会”理论所引申出的“俗、礼、法、制”理论体系,可以分析契约文书背后的契约观念、契约行为,理解中国传统社会中“如此大量的和成熟的契约活动”,在调整社会秩序、带动社会运转中所发挥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契约文书 文献 礼制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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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法律的“法俗”特质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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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文忠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39-147,共9页
从雷德菲尔德提出的"大传统"和"小传统"概念出发,以"法俗"概念为中心,从民俗学角度解释中国古代法律样式不失为一种新颖的观点。从中国早期法律的原始创制以及儒墨法对其"法俗"特质的形成和影... 从雷德菲尔德提出的"大传统"和"小传统"概念出发,以"法俗"概念为中心,从民俗学角度解释中国古代法律样式不失为一种新颖的观点。从中国早期法律的原始创制以及儒墨法对其"法俗"特质的形成和影响来看,认识古代法律之难,不全在其律,亦难在其俗;中国古代法律一直追求礼、俗、法的统一。综观秦代法治,"律"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它不仅要"问俗",还要"化俗"。由此,中国古代在国家(礼法)与社会(俗)之间建立了合理的联系,创制了"俗—礼—法"之间渐次递进的社会制度模型,进而形成了中国古代法律兼具风俗性法学和理性法学的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古代 法俗 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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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秦的“错法成俗”与社会变革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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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延峰 《西安财经学院学报》 CSSCI 2013年第4期96-99,128,共5页
"错法成俗"即通过推行新法,改变社会风俗,进而实现整体的社会变革。这里的"俗"以人性自利为前提,专指人的价值观和相应的情感、行为模式,价值追求是其核心。从商鞅变法开始,秦国以"错法成俗"为变法的基... "错法成俗"即通过推行新法,改变社会风俗,进而实现整体的社会变革。这里的"俗"以人性自利为前提,专指人的价值观和相应的情感、行为模式,价值追求是其核心。从商鞅变法开始,秦国以"错法成俗"为变法的基本路径,以形成和法思想相统一的"俗"。秦国主要是通过国君之令强制变俗,以明确的价值引导养成风俗,对和法思想导向相违背的"俗"严厉禁止,并实行"更礼"。"错法成俗"路径的确立主要出于战争原因,它改造了社会价值观念,改变了旧的社会组织结构和生产方式,推动了整体的社会变革和君主专制集权统治的形成。"错法成俗"也使"移风易俗"成为战国到汉代一个重要的思想和政治命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秦国 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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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析为“孝”、“文”的形义皆误——兼谈“俗文字法”解析字义之弊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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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洪年 《萍乡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54-57,共4页
已有完整左右结构之"■"字,已见于商代甲骨文;其左边偏旁是教育之"教"的初文(本字),右边部首是"攴"(攵)。至秦汉隶定为"教"(左上为"义")的同时亦与讹变体"教"(左上为"... 已有完整左右结构之"■"字,已见于商代甲骨文;其左边偏旁是教育之"教"的初文(本字),右边部首是"攴"(攵)。至秦汉隶定为"教"(左上为"义")的同时亦与讹变体"教"(左上为"土")并存。"教"字在此后的两千多年里,直至上世纪前期的古今辞书中,"教"为正体,"教"为异体(甚至不收)。现代规范汉字作"教",当代学者析其为"孝""文",并依次作如是的形义解读,皆误。源于"教"字为民间俗文字法忽悠所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字 “孝”与“文”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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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因俗而治”立法原则研究——以清政府对蒙古地区立法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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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华双 陈玲 《西南法学》 2021年第1期64-76,共13页
清代对民族地区的治理有其独特的方式,特别是中央政府针对蒙古地区的立法。《钦定理藩院则例》以及《蒙古律例》等一系列法律文件都在某种程度上主动吸收了蒙古地区的法俗,"首告""入誓""罚畜"等都体现了... 清代对民族地区的治理有其独特的方式,特别是中央政府针对蒙古地区的立法。《钦定理藩院则例》以及《蒙古律例》等一系列法律文件都在某种程度上主动吸收了蒙古地区的法俗,"首告""入誓""罚畜"等都体现了强烈的民族法俗色彩。"因俗而治"体现了清政府主动吸收少数民族地区法俗的立法理念。本文将探究"因俗而治"的具体界限,并厘清"因俗而治"在清政府对蒙古地区立法和司法上的主要体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蒙古地区 而治 法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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