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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清朝法史研究中的多元论及其反思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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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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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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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史学理论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73-84,159,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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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1XNLG04)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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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律多元论是研究法律和法律史的重要理论。近年来,清朝法史学者颇受法律多元论影响,在研究清朝的非国家法、边疆民族地区的法律及国家法内部针对特定地区或人群的法律等方面取得了众多成果。然而,诸多学者在使用这一理论时,未曾关注它的局限,对法律多元论的另一面——法律中心论,也多视而不见,故持法律多元的清朝法史论著存在着对非国家法定义不清、对话对象虚构、历史解释力不足以及容易坠入法律中心论等问题。因此,运用法律多元论时必须严格界定其定义,并重视法律中心论在清朝法史研究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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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多元论
清朝
法史研究
法律中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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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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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国法史及法史学研究反思——兼论学术研究的规律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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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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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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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220-233,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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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国法史及法史学的研究自上世纪初形成以来,在法学界或为炙手可热的"学科",或为可有可无的"冷门"。这种冷热两极现象的背后,反映的是对学术目标的多种误读。比如,盲目地主张"创新",单纯地强调学术服务于"时势",本末倒置地将"学科"完善视为学术的目的等等。正是这种学术目标的误读,导致中国法史研究长期纠缠于方法的争论而忽视基础问题的研究。纠正学术目标误读的方式在于充分认识并尊重学术研究的规律,对基础问题的研究应在"传承"中创新;培养学人的独立品格,逐渐改善人云亦云的学风;将学科视为学术研究的途径而不是目的,以促进而不是桎梏学术研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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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史研究
学术传承
学术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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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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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律汇编与法制史研究——以民国时期六法判解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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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段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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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宁夏大学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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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
2010年第1期37-39,2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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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就法律汇编问题以民国时期法律汇编形式和著述为例,进行了比较和探讨,重点介绍了梅仲协、罗渊祥的《六法解释、判例汇编》和吴经能的《七年版中华民国六法理由、判解汇编》。并对我国现代法律汇编形式提出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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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汇编
民国时期法律汇编
法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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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232
[文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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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国正义体系的三大传统与当前的民法典编纂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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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宗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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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历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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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开放时代》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12-37,共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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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广义的中国正义体系是由三大传统组成的。一是来自古代的"中华法系"传统,包括其非正式正义体系,特别是社区的调解体系。同时,行政与法律长期交织,如今仍然非常明显。二是清末民国以来从西方,尤其是大陆法系移植过来的成文法律,包括其权利理论和话语,以及经过法律逻辑整合的众多法则和条文。这是主宰当今民法典编纂的主要传统。三是20世纪中国革命的传统,包括其党国政治体制和社会主义话语,至今同样仍然十分明显。同时还有其与另两大传统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大规模"半正式"调解,主要是法院调解和行政调解。当前,在民法典的编纂中,法学家们主要只关注成文法律,大多是从西方引进的法律,但如果从长时段的历史视野和实际运作的正义体系来看,长远的民法体系建立,必须同时关注到传统与革命两大传统,必须考虑到如何处理引进的成文法律与其他两大传统的关联问题,这既是因为其实际存在于司法实践中,也是因为唯有综合三大传统才有可能真正认识到并建立中国法治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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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习惯法”
法史研究
非正式、半正式与正式正义体系
产权中的“家”与“个人”“党”与“国”以及“政”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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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ustomary law
"legal history research
informal
semiformal
and formal justice systems
the "family" and the individual in property rights
the party and the state
and administration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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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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