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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韩非子法学说的建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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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燕连福
李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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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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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58-167,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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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韩非子的法学说在吸收和转化黄老道家思想观念的基础上形成,其核心理念包括“因道全法”“法因人情”和“守法责成”。“因道全法”是韩非子法学说的哲学基础,它主张遵循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来实现“法治”。通过将“道”引入法的概念,韩非子在形而上层面论证了法的权威性、恒常性和无私性,这是他对黄老道家“道生法”理论的继承和改造。“法因人情”是韩非子法治思想的实践过程。这意味着在实行法治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人情的客观规律。与黄老道家主张的“先德后刑”不同,韩非子主张“厚赏重罚”以激励人们遵守法律。韩非子还将黄老道家的形名理论简化为君主的形名之术,从而使“法因人情”具体化为君主对官僚行为的督责之术。韩非子建构法学说的最终目标是,君主通过“守法责成”以实现“不急法之外,不缓法之内”的理想之世。通过对黄老道家与韩非子的比较研究,可以呈现出韩非子“法”学说常常被忽视的另一种形态,同时也可以进一步厘清先秦时代复杂的道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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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韩非子
黄老道家
因道全法
法因人情
守法责成
道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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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9.2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B226.5
[哲学宗教—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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