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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技术官僚与法国矿冶业生态安全治理制度的初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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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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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
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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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鄱阳湖学刊》
2024年第2期106-120,159,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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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国工业环境监管制度的历史考察”(编号:18XSS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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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19世纪初,随着法国步入工业化的初期阶段,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急剧增长。矿山开采、矿石加工与冶炼活动给周边地区带来严重的生态环境与安全威胁。法兰西第一帝国于1810年颁布的《矿冶法》正式确认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以及开发特许权的授予方式,为国家规范矿冶活动奠定了基础。随后出台的《帝国矿业工程师团组织法》标志着技术官僚集团——矿业工程师团的诞生。作为矿政主管机关和矿冶业最高技术权威,帝国矿业团的核心中枢——矿务总委员会在环境风险评估,审议开矿和冶炼申请,以及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的制订、执行与监督等方面扮演了日益重要的角色。在优先满足工业需求的同时,矿务总委员会也会兼顾公共利益,因而与其他行政部门如省政府、林业署、路桥总委员会之间既有合作又有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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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技术官僚
矿务总委员会
法国矿冶业
生态安全
环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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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56.5
[政治法律—法学]
DD912.6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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