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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多元主义”视角下党内法规规范属性探析
被引量:
24
1
作者
张晓瑜
秦前红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48-57,共10页
秉持“法多元主义”思维逻辑,可以将党内法规纳入法的范畴之内,将其视为一种法规范。从法规范意义上讲,党内法规在规范实质上是为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在规范形式上是法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对“党内法规...
秉持“法多元主义”思维逻辑,可以将党内法规纳入法的范畴之内,将其视为一种法规范。从法规范意义上讲,党内法规在规范实质上是为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在规范形式上是法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对“党内法规”的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实则是在规范层面将党内法规划分为党的领导类党内法规和党的建设类党内法规。党的领导类党内法规主要调整的是党的领导和执政关系,体现出党内法规的国家治理功能。党的建设类党内法规调整的是党内关系,体现出党内法规的党内治理功能。党内法规国家治理功能的衍生性和党内治理功能的本源性决定了两者是一种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在规范党的领导和执政活动中,党内法规基于国家治理功能的规范属性可以定位为特殊法规范。在规范党的建设活动中,党内法规基于党内治理功能的规范属性可以定位为政党自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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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党内
法
规
法多元主义
规范属性
特殊
法
规范
政党自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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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法条主义与后果裁判的对决
被引量:
1
2
作者
杨建民
《知与行》
2017年第12期60-64,共5页
对于法条主义的批判多集中于法律规范的滞后性、封闭性,然而,这一批判的认识不过是反法条主义者自己的臆想和误解,实际上并不存在与法条主义的对话基础。在法条主义的司法逻辑下,看似后果裁判的案件其实是后果裁判论者自身忽视了法律思...
对于法条主义的批判多集中于法律规范的滞后性、封闭性,然而,这一批判的认识不过是反法条主义者自己的臆想和误解,实际上并不存在与法条主义的对话基础。在法条主义的司法逻辑下,看似后果裁判的案件其实是后果裁判论者自身忽视了法律思维而放大了后果考量的作用,因此后果裁判的命题是虚幻的。法条主义从法律规范出发,以一种开放包容的态度对待价值判断,从而容纳了后果考量,体现了法律适用方法的真实性与裁判逻辑的严密性。通过对聊城于欢案的分析可以看出,法条主义的多元化形成了法律的竞争市场,知识理由的不断对垒、交融,最终以重叠共识形成多元法条主义中的强势主张。多元法条主义作为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相统一的法律解释路径,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其内部交锋展示了何者是能与社会公众形成共识的社会正义,在形式法治的基础上更能有效地阐释实质法治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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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多元
法
条
主义
后果裁判
重叠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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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多元法条主义
被引量:
13
3
作者
刘星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24-140,共17页
"多元法条主义"是一种重要的法律现象。其出现原因甚多,而法律实践中知识判断、价值判断和实用策略的分歧及其对法条选择的分散引导,尤其是法律职业内部本身关于法条的法学法律知识或明显或隐蔽的分歧,为至关重要的原因。多...
"多元法条主义"是一种重要的法律现象。其出现原因甚多,而法律实践中知识判断、价值判断和实用策略的分歧及其对法条选择的分散引导,尤其是法律职业内部本身关于法条的法学法律知识或明显或隐蔽的分歧,为至关重要的原因。多元法条主义机制的核心既在于法条的知识理由的持续对垒和搭建,又在于各类其他理由争论需围绕这种对垒和搭建而展开。对多元法条主义的实然研究及其意义的阐明具有重要的法学价值,它既可澄清法学界长期以来关于"法条主义"的教条之误,又可拓展对法律实践和法学实践的深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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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多元
法
条
主义
一元
法
条
主义
知识理由
法
学价值
原文传递
多元化法团主义:中国“政府-社会组织”关系的新发展
被引量:
2
4
作者
汪锦军
《探索与争鸣》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9期111-121,179,共12页
关于中国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论,围绕法团主义和多元主义,不同研究提供了不同的理论解释。而实践的发展对这些理论解释的有效性都提出了挑战,中国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既不完全是法团主义的,也不完全是多元主义的。...
关于中国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论,围绕法团主义和多元主义,不同研究提供了不同的理论解释。而实践的发展对这些理论解释的有效性都提出了挑战,中国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既不完全是法团主义的,也不完全是多元主义的。近些年从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实践,正在推动形成一种连接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新机制,这种机制推动了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新发展:政府与一些具有枢纽地位的组织建立制度化联系,并通过这些具有特殊枢纽地位的组织与多元发展的社会组织建立连接,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模式——多元化法团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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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多元
化
法
团
主义
枢纽型机制
政府
社会组织
关系
原文传递
题名
“法多元主义”视角下党内法规规范属性探析
被引量:
24
1
作者
张晓瑜
秦前红
机构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处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48-57,共10页
文摘
秉持“法多元主义”思维逻辑,可以将党内法规纳入法的范畴之内,将其视为一种法规范。从法规范意义上讲,党内法规在规范实质上是为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在规范形式上是法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对“党内法规”的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实则是在规范层面将党内法规划分为党的领导类党内法规和党的建设类党内法规。党的领导类党内法规主要调整的是党的领导和执政关系,体现出党内法规的国家治理功能。党的建设类党内法规调整的是党内关系,体现出党内法规的党内治理功能。党内法规国家治理功能的衍生性和党内治理功能的本源性决定了两者是一种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在规范党的领导和执政活动中,党内法规基于国家治理功能的规范属性可以定位为特殊法规范。在规范党的建设活动中,党内法规基于党内治理功能的规范属性可以定位为政党自治规范。
关键词
党内
法
规
法多元主义
规范属性
特殊
法
规范
政党自治规范
Keywords
Inner-Party Laws and Regulations
Legal Pluralism
Normative Attribute
Special Legal Specification
Norms of Party Autonomy·
分类号
D20 [政治法律—中共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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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法条主义与后果裁判的对决
被引量:
1
2
作者
杨建民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出处
《知与行》
2017年第12期60-64,共5页
文摘
对于法条主义的批判多集中于法律规范的滞后性、封闭性,然而,这一批判的认识不过是反法条主义者自己的臆想和误解,实际上并不存在与法条主义的对话基础。在法条主义的司法逻辑下,看似后果裁判的案件其实是后果裁判论者自身忽视了法律思维而放大了后果考量的作用,因此后果裁判的命题是虚幻的。法条主义从法律规范出发,以一种开放包容的态度对待价值判断,从而容纳了后果考量,体现了法律适用方法的真实性与裁判逻辑的严密性。通过对聊城于欢案的分析可以看出,法条主义的多元化形成了法律的竞争市场,知识理由的不断对垒、交融,最终以重叠共识形成多元法条主义中的强势主张。多元法条主义作为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相统一的法律解释路径,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其内部交锋展示了何者是能与社会公众形成共识的社会正义,在形式法治的基础上更能有效地阐释实质法治的内涵。
关键词
多元
法
条
主义
后果裁判
重叠共识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多元法条主义
被引量:
13
3
作者
刘星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24-140,共17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法律与文学’的意义:以中国基层司法实践为中心"(13BFX014)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多元法条主义"是一种重要的法律现象。其出现原因甚多,而法律实践中知识判断、价值判断和实用策略的分歧及其对法条选择的分散引导,尤其是法律职业内部本身关于法条的法学法律知识或明显或隐蔽的分歧,为至关重要的原因。多元法条主义机制的核心既在于法条的知识理由的持续对垒和搭建,又在于各类其他理由争论需围绕这种对垒和搭建而展开。对多元法条主义的实然研究及其意义的阐明具有重要的法学价值,它既可澄清法学界长期以来关于"法条主义"的教条之误,又可拓展对法律实践和法学实践的深入理解。
关键词
多元
法
条
主义
一元
法
条
主义
知识理由
法
学价值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原文传递
题名
多元化法团主义:中国“政府-社会组织”关系的新发展
被引量:
2
4
作者
汪锦军
机构
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出处
《探索与争鸣》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9期111-121,179,共12页
基金
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重点项目“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模式比较与政策支持机制研究”(19AZZ011)。
文摘
关于中国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论,围绕法团主义和多元主义,不同研究提供了不同的理论解释。而实践的发展对这些理论解释的有效性都提出了挑战,中国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既不完全是法团主义的,也不完全是多元主义的。近些年从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实践,正在推动形成一种连接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新机制,这种机制推动了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新发展:政府与一些具有枢纽地位的组织建立制度化联系,并通过这些具有特殊枢纽地位的组织与多元发展的社会组织建立连接,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模式——多元化法团主义。
关键词
多元
化
法
团
主义
枢纽型机制
政府
社会组织
关系
Keywords
pluralistic corporatism
hub mechanism
government
social organizations
relationship
分类号
D630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D632.9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法多元主义”视角下党内法规规范属性探析
张晓瑜
秦前红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
24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法条主义与后果裁判的对决
杨建民
《知与行》
2017
1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多元法条主义
刘星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5
13
原文传递
4
多元化法团主义:中国“政府-社会组织”关系的新发展
汪锦军
《探索与争鸣》
CSSCI
北大核心
202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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