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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学命题的妥当性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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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荣春 《东方法学》 CSSCI 2016年第1期2-22,共21页
刑法学命题的妥当性对应其"精确性"或"正确性"而被提出。在理论学术意义上,刑法学命题的妥当性能够使我们正确对待刑法学理论的"片面深刻性",能够使我们端正对待国外刑法理论的学术态度,能够净化"... 刑法学命题的妥当性对应其"精确性"或"正确性"而被提出。在理论学术意义上,刑法学命题的妥当性能够使我们正确对待刑法学理论的"片面深刻性",能够使我们端正对待国外刑法理论的学术态度,能够净化"刑法学术生态",能够促成"平等与尊重型刑事话语系统"并最终促成"刑法学术共同体";在社会政治意义上,刑法学命题的妥当性能够通过其主张或方案的最普遍和最广泛的"可接受性"而使得刑法规范产生最普遍和最广泛的"规范有效性",从而助益于转型期的社会和谐、稳定,并通过承载交往理性而助益于转型期的刑事法治建设。刑法学命题的妥当性是其形式层面的形式逻辑正确性和实质层面的生活实践适切性的复合体即"有机统一体"或"有机结合体",而形式逻辑正确性和生活实践适切性有机构成了刑法学命题妥当性的界定标准。刑法学命题的妥当性排斥"瓦解"或"混淆"问题的"折中论"、"非此即彼"的"独断论",也排斥专业或学科间的"照搬论"、"自封论"与"扭曲论"。最终,刑法学命题的妥当性事关刑法理论的兴衰和刑法实践的成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学命题的妥当性 形式逻辑 学术心态 学术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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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学命题到文学理论的历史演变——论《尚书》和《文心雕龙》中的“辞尚体要”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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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贾学鸿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6期54-60,共7页
《尚书·毕命》中的"辞尚体要",属于法学命题,所言对象是诉讼办案,强调言辞整体样式的中正、得当;《文心雕龙》将"辞尚体要"主张置于征圣、宗经前提下,带有为文学写作立法的性质,它继承了《毕命》的批判精神,... 《尚书·毕命》中的"辞尚体要",属于法学命题,所言对象是诉讼办案,强调言辞整体样式的中正、得当;《文心雕龙》将"辞尚体要"主张置于征圣、宗经前提下,带有为文学写作立法的性质,它继承了《毕命》的批判精神,批判对象却由社会恶习转向浮靡文风。在论述结构上,《尚书》中的"体要",虽强调中正,又兼含关键、简约之义,反映出上古时代汉语词义的混沌性;《文心雕龙》强调文学语言的规范、得当,将中正之义发展为折中的文论思想。"辞尚体要"之"要",常表达纲领、关键、根本之义,简约之义则由"约"字取代,然而这一点往往为后人所忽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尚书》 “辞尚体要” 《文心雕龙》 言辞样态 法学命题 文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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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从政治理念到法学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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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志明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1期23-27,共5页
"以人为本"是党的政治理念,体现在党的各项政策之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作为政治理念,"以人为本"具有广泛的共识基础。为了使"以人为本"在全社会得到贯彻和执行,有必要将"以人为本"转化为... "以人为本"是党的政治理念,体现在党的各项政策之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作为政治理念,"以人为本"具有广泛的共识基础。为了使"以人为本"在全社会得到贯彻和执行,有必要将"以人为本"转化为法学命题,发挥其对法学的指导作用,使其体现在国家的法律之中。进入法学领域的"以人为本"必将对中国法学的研究和实践产生积极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人为本 政治理念 法学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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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疑难案件中的法学命题及其反思——以“阿云案”为分析文本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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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古戴 陈景良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85-90,共6页
阿云案始于神宗熙宁元年(1068),终于元丰八年(1085),共历17年方退出历史舞台。该案件几经讨论,影响深远。沉潜史料文献,梳理案件争议,提取案件背后隐藏的法学命题,用之与现代法学对话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凡议法者,当先原... 阿云案始于神宗熙宁元年(1068),终于元丰八年(1085),共历17年方退出历史舞台。该案件几经讨论,影响深远。沉潜史料文献,梳理案件争议,提取案件背后隐藏的法学命题,用之与现代法学对话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凡议法者,当先原立法之意"这一命题为司马光所提出,其本质是对"何为法律"这一法学原命题的追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疑难案件 法学命题 阿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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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人寻味的吊诡——关于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第四卷第一题的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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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骆正言 白斌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 2008年第1期171-179,共9页
司法考试的考题及其答案应当符合考试大纲,具有法律性质,同时能够辨识应试者法学专业素养的高低。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第四卷第一题之命题完全符合规范要求,但其答案之法律性质稍弱,同时对考生法律专业素养不具辨识力。此种现象的出现主... 司法考试的考题及其答案应当符合考试大纲,具有法律性质,同时能够辨识应试者法学专业素养的高低。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第四卷第一题之命题完全符合规范要求,但其答案之法律性质稍弱,同时对考生法律专业素养不具辨识力。此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源于法律界对于经典政治命题的生硬照搬并未考虑到法学自身的特殊性,体现出自身的不成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考试 考试大纲 政治命题 法学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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