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法定注意义务的成立 被引量:5
1
作者 廖焕国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44-50,共7页
法定注意义务的渊源包括法律规范和准法律规范。从法律和准法律规范到注意义务应通过规范目的之检验,包括受害者是否属于规范保护之"人的范围",侵害法益是否为规范保护之"物"的范畴,侵害是否为规范禁止的方式造成... 法定注意义务的渊源包括法律规范和准法律规范。从法律和准法律规范到注意义务应通过规范目的之检验,包括受害者是否属于规范保护之"人的范围",侵害法益是否为规范保护之"物"的范畴,侵害是否为规范禁止的方式造成。为合理界定我国法定注意义务之成立,民事立法应设立相应的"转接条款",司法适用应加强规范目的之检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注意义务 规范目的 渊源 成立
下载PDF
第三方治理制度中排污企业的注意义务——从泰州环境公益诉讼案说起 被引量:7
2
作者 邓可祝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5年第5期125-134,共10页
一、基本案情 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江苏常隆农化工有限公司等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以下简称“泰州案”),当选为“2014年十大公益诉讼案”之首,影响巨大。在泰州案中,被告在2012年1月至2013年2月期间,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和危险废... 一、基本案情 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江苏常隆农化工有限公司等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以下简称“泰州案”),当选为“2014年十大公益诉讼案”之首,影响巨大。在泰州案中,被告在2012年1月至2013年2月期间,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和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将其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盐酸、废硫酸等废物,以每吨20~100元不等的价格,交给没有废物处理资质的主体,由后者偷排进泰兴市如泰运河、泰州市高港区古马干河,导致这些水体严重污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益诉讼 第三方治理 排污企业 法定注意义务 一般注意义务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