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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效果
被引量:
1
1
作者
陈彦晶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9期188-191,共4页
我国《合同法》就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过分简单,导致对于法律的规定出现了误解,《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1号)将误解消除,但就法律效果仍然未能言明。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效果应为法...
我国《合同法》就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过分简单,导致对于法律的规定出现了误解,《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1号)将误解消除,但就法律效果仍然未能言明。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效果应为法定的契约承担,买受人取代出卖人取得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法律地位。租赁合同中有押金的,应由买受人负责返还;有租金先缴情形的,先缴的租金对于买受人发生效力,而不论买受人主观上明知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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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买卖不破租赁
法定的契约承担
押金
租金先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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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效果
被引量:
1
1
作者
陈彦晶
机构
黑龙江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
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9期188-191,共4页
文摘
我国《合同法》就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过分简单,导致对于法律的规定出现了误解,《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1号)将误解消除,但就法律效果仍然未能言明。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效果应为法定的契约承担,买受人取代出卖人取得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法律地位。租赁合同中有押金的,应由买受人负责返还;有租金先缴情形的,先缴的租金对于买受人发生效力,而不论买受人主观上明知与否。
关键词
买卖不破租赁
法定的契约承担
押金
租金先缴
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下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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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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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效果
陈彦晶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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