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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主体论之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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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桑海英
刘甜甜
王宏旭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1年第4期182-182,共1页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在法学界关于动物是否能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引起了一场争论,有些学者认为,只有赋予动物主体地位才能更好的保护动物。笔者认为,保护环境并非非得赋予动物一个虚构的主体地位,在传统的法学理论下,通过约束人类自身...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在法学界关于动物是否能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引起了一场争论,有些学者认为,只有赋予动物主体地位才能更好的保护动物。笔者认为,保护环境并非非得赋予动物一个虚构的主体地位,在传统的法学理论下,通过约束人类自身的行为,健全法律规范,完全可以达到保护动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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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动物
法律
地位
法律主、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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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动物主体论之否定
1
作者
桑海英
刘甜甜
王宏旭
机构
石家庄经济学院研究生学院
出处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1年第4期182-182,共1页
文摘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在法学界关于动物是否能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引起了一场争论,有些学者认为,只有赋予动物主体地位才能更好的保护动物。笔者认为,保护环境并非非得赋予动物一个虚构的主体地位,在传统的法学理论下,通过约束人类自身的行为,健全法律规范,完全可以达到保护动物的目的。
关键词
动物
法律
地位
法律主、客体
分类号
X321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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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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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动物主体论之否定
桑海英
刘甜甜
王宏旭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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