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8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电子代理人”略论 被引量:12
1
作者 李晓云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3期39-45,共7页
电子代理人对于社会生活的影响日渐凸显,但我国相关的法学研究还较为滞后。本文从电子代理人的含义开始,逐一分析了电子代理技术和电子代理人的法律定位,从而勾勒出电子代理人法律问题的基本概貌,以求抛砖引玉。
关键词 电子代理人 电子代理技术 电子代理人法律地位
下载PDF
试论中世纪英格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 被引量:4
2
作者 李栋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1期49-55,共7页
英格兰特有的司法制度环境不仅在中世纪早期就形成一批以法律为职业的法律人,而且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呈现出同质化、一体化趋势,并最终形成一个统一的职业共同体。中世纪英格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不仅使普通法得以维系与发展,而且使法... 英格兰特有的司法制度环境不仅在中世纪早期就形成一批以法律为职业的法律人,而且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呈现出同质化、一体化趋势,并最终形成一个统一的职业共同体。中世纪英格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不仅使普通法得以维系与发展,而且使法律至上的宪政观念在英格兰得以保持和发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业法官 法律代诉人 法律代理人
下载PDF
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探析
3
作者 王慕蕴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10期127-129,共3页
成年人监护制度在各国法律中都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它能够在较大程度上为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和丧失者提供有效合法权益保障措施,目前,我国关于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程序存在一定缺陷,值得反思与修缮。
关键词 成年人监护制度 无民事行为能力群体 被监护人 司法鉴定 法律代理人
下载PDF
律师执业技巧概述
4
作者 柳平 魏云汉 《律师世界》 1996年第12期15-18,共4页
关键词 律师执业 律师实务 执业律师 律师执业活动 语言技巧 写作技巧 法律事务代理人 熟练技能 当事人 律师法
下载PDF
律师必须诉前查询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5
作者 吴绍林 《律师世界》 1998年第12期15-17,共3页
关键词 执业律师 登记档案 律师事务所 档案资料 法律关系 当事人 诉讼标的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代理人 代理诉讼
下载PDF
独立辩护人理论的反思与重构 被引量:39
6
作者 陈瑞华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13-24,共12页
根据"独立辩护人"理论,律师独立进行辩护,不受委托人意志的限制。这一理论存在着逻辑上的缺陷,将律师与法官的职业伦理错误地加以混淆,无助于对被告人权利的有效保障,扭曲了律师与委托人的法律关系。这一理论也对律师的辩护... 根据"独立辩护人"理论,律师独立进行辩护,不受委托人意志的限制。这一理论存在着逻辑上的缺陷,将律师与法官的职业伦理错误地加以混淆,无助于对被告人权利的有效保障,扭曲了律师与委托人的法律关系。这一理论也对律师的辩护效果造成了一些负面的影响。根据律师法对律师职业定位所作出的调整,也考虑到刑事辩护制度的改革趋势,我们应当为律师的独立辩护设置一些外部的限制,那就是要求律师在忠诚于委托人利益、实现有效辩护的前提下,遵循一些特殊的职业伦理规范。据此,律师的独立辩护应当建立在委托人授权和信任的基础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独立辩护 法律代理人 忠诚义务 有效辩护
原文传递
刑事辩护制度四十年来的回顾与展望 被引量:35
7
作者 陈瑞华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3-17,共15页
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四十年来的发展,可以被梳理成五条线索或脉络:一是律师从“国家法律工作者”向“法律代理人”的转变,律师职业伦理随之从原有的注重公益义务走向对忠诚义务的强化;二是律师辩护阶段从原有的“法庭辩护”逐步走向“全流... 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四十年来的发展,可以被梳理成五条线索或脉络:一是律师从“国家法律工作者”向“法律代理人”的转变,律师职业伦理随之从原有的注重公益义务走向对忠诚义务的强化;二是律师辩护阶段从原有的“法庭辩护”逐步走向“全流程辩护”;三是从原有的注重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走向保障被告人“获得律师帮助”;四是从原有的律师参与诉讼走向“律师有效辩护”;五是在辩护权利的保障机制上引入律师权利救济机制和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在上述五个方面,刑事辩护制度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也存在深层的制度问题,更存在着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辩护制度 法律代理人 全流程辩护 法律援助 有效辩护 权利救济 风险防控
原文传递
被害人参加国际刑事法院诉讼的方式
8
作者 凌岩 《国际法研究》 2017年第4期109-128,共20页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以下简称《罗马规约》)允许在国际刑事法院管辖下的犯罪的被害人参加法院诉讼程序。在以往的实践中,绝大多数的被害人都是通过他们的法律代理人参加诉讼程序的。法院在为被害人指定律师时应更加重视被害人自...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以下简称《罗马规约》)允许在国际刑事法院管辖下的犯罪的被害人参加法院诉讼程序。在以往的实践中,绝大多数的被害人都是通过他们的法律代理人参加诉讼程序的。法院在为被害人指定律师时应更加重视被害人自由选择他们的律师的权利,充分征求被害人的意见。由于《罗马规约》和国际刑事法院《程序和证据规则》没有对被害人参加诉讼程序的方式作出规定,法院通过其裁决明确了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使被害人能够更有意义地参加诉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刑事法院 法律代理人 被害人参加诉讼的方式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