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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律关系理论溯源与内容重塑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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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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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重庆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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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55-65,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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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法典编纂视野下的民法拟制条款研究”(19CF05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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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律关系理论内部存在众多待解决的问题,惟有对其产生、发展过程有透彻的了解,才能解决这些问题。最早提出法律关系理论的是萨维尼,但他主要针对的是私法领域,因此,若将法律关系理论扩展到公法领域,需进行一系列改造。前苏联学者对法律关系进行了三方面改造:即,使法律关系理论社会主义化、体系化、普遍化。但在使法律关系普遍化方面做得不够。为此,需对法律关系理论进一步改造:第一,借鉴霍菲尔德的法律关系理论,拓展法律关系内容,建构法律关系立体模型;第二,将法律关系客体界定为权利-义务、权力-责任等指向的对象,进而将“权力”纳入法律关系客体范围;第三,增加新型法律关系主体,发展出适合公法的“权力能力”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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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关系
萨维尼
霍菲尔德
法律关系立体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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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jural relations
Friedrich Karl von Savigny
Wesley Newcomb Hohfeld
jural relation cubic 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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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03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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