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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国有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缺失及其完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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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孜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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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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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7期81-8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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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黑龙江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黑龙江国有林权改革职工权益的法律保障研究>(QC2009C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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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长期以来,国有森林生态效益被无偿使用,森林经营者利益得不到保证,为保证国有林可持续发展经营,完善现行补偿制度刻不容缓。从法律管理的视角分析我国国有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体系、补偿要素的内容、补偿的实施机制等方面的缺失,完善补偿制度应着眼于:国有林生态效益补偿法律制度立法目的与价值取向应该旨在协调国有林经营管护各方的利益,化解彼此间的利益冲突;维护社会公平,包括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明确确定补偿范围,完善补偿要素;规范国有林生态效益补偿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透明的国有林生态效益补偿信息公开制度、可持续的保障机制和完备的救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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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有林
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法律制度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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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tate-owned forest
ecological benefit compensation system
inadequacy of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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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6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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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跨国公司环境信息的“双重标准”及其应对措施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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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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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苏州大学环境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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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环境与发展》
2011年第10期137-13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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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由绿色和平组织公布的一份企业污染物公开状况的调查引起人们对跨国公司环境信息公开问题的关注。更值得关注的是跨国公司在海外和其母国实行了有别于在华的"双重标准"。本文试从全球战略、东道国企业社会责任水平、东道国法律制度缺失等三个方面分析了跨国公司实行异于其母国的所谓"双重标准"的原因,并寻求促使跨国公司公开其重要环境信息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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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跨国公司
环境信息公开
东道国法律制度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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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ransnational corporates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lack of legal syst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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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X32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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