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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治救国论与中国近代法律史学嬗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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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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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
商丘师范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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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86-8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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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20世纪中国法律史学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2CZS002)
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项目"社会转型与20世纪中国法律史学"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0GS-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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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清末民初之际,甲午海战失败、列强废除领事裁判权的期许及国外成功案例的促动,激发了法治救国论的高涨。尽管论者在如何变法的途径中存在歧义,但他们均谨守斟酌古今与中外通行的修律原则,决定了当时人们在法律观念上保有浓厚的历史主义,这毫无疑问提升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有助于法律史学科的促生。鉴于研究者阶级立场、个人识见、价值尺度之不同以及对取法西学的视点迥异,中国近代法律史学在初生之时,即产生考据派与史观派的分野,对中国法律史学研究范式产生长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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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治救国论
更法言变
法律史学
法律古籍整理
史观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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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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