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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律情感逻辑形成、运行与功能的三维机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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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景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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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东商学院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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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95-101,107,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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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法律情感逻辑及其实证分析"(12YJA84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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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律情感逻辑机制可从三个维度展开探讨。一是形成机制:情感法律化源于互利性正义的破坏,利己主义成为个人法律情感发生的根源;基于公道性正义的情感,则建立在利他主义基础上,这是国家法律情感的发生逻辑。二是运行机制:"场域"与"过程"构成法律情感运行的"横坐标"与"纵坐标";法律场域的特殊性必然连带各种情感的卷入和较量,法律情感的博弈与冲突存在于多种场域。法律程序化的运行过程分为立法、司法、执法三个环节,每一环节有着相应的情感逻辑;而在千变万化情境中的法律情感运行有可能呈现出多种律动。三是功能机制:法律情感的积极运用能够起到防御犯罪、发泄愤怒、改造罪犯、调解纠纷的功能;但法律纠结于情感有时带来很大风险,法律情感的作用将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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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情感逻辑
形成机制
运行机制
功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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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919
[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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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律的罪与罚:情感的斡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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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景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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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东财经大学社会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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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8期70-79,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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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法律情感逻辑及其实证分析"(项目批准号:12YJA84000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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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律的罪与罚交织着情感斡旋。耻感与罪感形成法律阻止犯罪的防御性情感机制。非正义情感唤起犯罪动机,负性情感压力成为惩罚犯罪的内在力量。诉讼包含因痛苦而复仇的强烈情感因素,法律是弥补被伤害人痛苦的重要社会制度。法官情感具有中立性,冰火两重严宽相济。旁观者对犯罪表现出与受害者"怨恨"截然不同的"义愤",民众法律情感斡旋直接影响司法的过程和结果。法律情感斡旋呈现多种质态,理论也必须如实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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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罪与罚
情感斡旋
法律情感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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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rime and Punishment
Emotional Mediation
Emotional Logic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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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2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C913
[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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