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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赠与基础丧失规则在我国婚姻法中的设立——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为例
被引量:
10
1
作者
杨晋玲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12-21,共10页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的规定存在着没有反映出姻亲关系的真实特性、不符合中国父母家产传承或对子女为赠与的习惯、忽视了赠与者对子女配偶将来履行赡养责任的预期等...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的规定存在着没有反映出姻亲关系的真实特性、不符合中国父母家产传承或对子女为赠与的习惯、忽视了赠与者对子女配偶将来履行赡养责任的预期等不足之处。为了避免法院在处理父母赠与房产纠纷中或者全有或者全无的不公平结果,应寻求一种更为公平合理的动态处理模式。而《德国民法典》第313条第1款所规定的法律行为基础障碍制度为我们提供了借鉴。通过借鉴这一制度中的行为基础事后丧失规则,在我国婚姻法中设立赠与基础丧失规则即赠与行为发生后,由于当事人进行赠与的基础不再存在,此时如果不能合理期待做出无偿给予的一方愿意维持现有的财产关系,法律允许当事人在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对已生效的赠与行为进行调整或解除的规则,应是可行的。其可行性在于这一规则的设立不仅符合我国婚姻法处理家庭关系的立法宗旨,而且也避免了法院在处理当事人未约定、法律也没有相应规范调整的房产赠与问题时的两难处境。在适用时,辅之以一定的限制,即对结婚时间达一定期限且因抚育子女、照料配偶方父母、协助对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不适用赠与基础丧失规则,但受赠人对婚姻破裂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以期达到司法解释所预期的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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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
行
为基础
障碍制度
法律行为基础丧失
规则
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
赠与
基础
丧失
下载PDF
职称材料
法律行为基础瑕疵制度——德国法的经验及其对我国民法典的借鉴意义
被引量:
14
2
作者
杨代雄
《当代法学》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68-74,共7页
法律行为基础瑕疵制度2002年被纳入《德国民法典》。法律行为基础瑕疵制度与我国现行民法中的重大误解制度、显失公平制度、附条件法律行为制度存在区别,并且具有独立的价值基础。因此,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当引进此种制度,并对该制度实行...
法律行为基础瑕疵制度2002年被纳入《德国民法典》。法律行为基础瑕疵制度与我国现行民法中的重大误解制度、显失公平制度、附条件法律行为制度存在区别,并且具有独立的价值基础。因此,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当引进此种制度,并对该制度实行分别立法的模式,将法律行为基础欠缺制度规定于总则编,将法律行为基础丧失制度规定于合同法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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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
行
为基础
瑕疵
法律
行
为基础
欠缺
法律行为基础丧失
民法典
原文传递
题名
试论赠与基础丧失规则在我国婚姻法中的设立——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为例
被引量:
10
1
作者
杨晋玲
机构
云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12-21,共10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民商法基础理论--亲属法基础理论问题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08XFX010
文摘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的规定存在着没有反映出姻亲关系的真实特性、不符合中国父母家产传承或对子女为赠与的习惯、忽视了赠与者对子女配偶将来履行赡养责任的预期等不足之处。为了避免法院在处理父母赠与房产纠纷中或者全有或者全无的不公平结果,应寻求一种更为公平合理的动态处理模式。而《德国民法典》第313条第1款所规定的法律行为基础障碍制度为我们提供了借鉴。通过借鉴这一制度中的行为基础事后丧失规则,在我国婚姻法中设立赠与基础丧失规则即赠与行为发生后,由于当事人进行赠与的基础不再存在,此时如果不能合理期待做出无偿给予的一方愿意维持现有的财产关系,法律允许当事人在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对已生效的赠与行为进行调整或解除的规则,应是可行的。其可行性在于这一规则的设立不仅符合我国婚姻法处理家庭关系的立法宗旨,而且也避免了法院在处理当事人未约定、法律也没有相应规范调整的房产赠与问题时的两难处境。在适用时,辅之以一定的限制,即对结婚时间达一定期限且因抚育子女、照料配偶方父母、协助对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不适用赠与基础丧失规则,但受赠人对婚姻破裂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以期达到司法解释所预期的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的目的。
关键词
法律
行
为基础
障碍制度
法律行为基础丧失
规则
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
赠与
基础
丧失
Keywords
the System on obstacles of legally behavioral foundation
rules on the loss of foundation of behaviors
gifting in the condition of marriage
loss of foundation of gifting
分类号
D923.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法律行为基础瑕疵制度——德国法的经验及其对我国民法典的借鉴意义
被引量:
14
2
作者
杨代雄
机构
吉林大学法学院
出处
《当代法学》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68-74,共7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民法典总则立法若干疑难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4CFX019)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法律行为基础瑕疵制度2002年被纳入《德国民法典》。法律行为基础瑕疵制度与我国现行民法中的重大误解制度、显失公平制度、附条件法律行为制度存在区别,并且具有独立的价值基础。因此,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当引进此种制度,并对该制度实行分别立法的模式,将法律行为基础欠缺制度规定于总则编,将法律行为基础丧失制度规定于合同法编。
关键词
法律
行
为基础
瑕疵
法律
行
为基础
欠缺
法律行为基础丧失
民法典
Keywords
legal activity ground defect
lack of legal activity ground
lost of legal activityground
civil code
分类号
D951.6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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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赠与基础丧失规则在我国婚姻法中的设立——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为例
杨晋玲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4
1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法律行为基础瑕疵制度——德国法的经验及其对我国民法典的借鉴意义
杨代雄
《当代法学》
北大核心
2006
14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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