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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法总则法律行为制度的构建——兼议《民法总则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
被引量:
13
1
作者
陈华彬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86-97,共12页
法律行为是旨在发生私法上的效果的、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的法律事实,其系整个私法领域最高程度的提取公因式的结果,于民法总则立法中居于关键地位。法律行为制度具有极大的功用和价值,其源起于德国民法学,尔后扩及于诉讼法、行政法、...
法律行为是旨在发生私法上的效果的、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的法律事实,其系整个私法领域最高程度的提取公因式的结果,于民法总则立法中居于关键地位。法律行为制度具有极大的功用和价值,其源起于德国民法学,尔后扩及于诉讼法、行政法、经济法乃至刑法等公法领域。我国《民法总则》应启用法律行为的概念而放弃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为使我国《民法总则》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更具科学性,应将代理、行为能力的规定纳入其中,且于法律行为规则中规定法律行为的效力。法律行为核心要素的意思表示规则体系的构建,于民法总则立法中最具核心性、挑战性及创新性。对于违反效力性规定的效果、对于无效法律行为的转换规则及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有效)要件等,我国《民法总则》也应做出回应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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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
行为
意思表示
民法总则
法律行为生效要件
无效
法律
行为
转换
效力性规定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论我国民法总则法律行为制度的构建——兼议《民法总则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
被引量:
13
1
作者
陈华彬
机构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86-97,共12页
文摘
法律行为是旨在发生私法上的效果的、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的法律事实,其系整个私法领域最高程度的提取公因式的结果,于民法总则立法中居于关键地位。法律行为制度具有极大的功用和价值,其源起于德国民法学,尔后扩及于诉讼法、行政法、经济法乃至刑法等公法领域。我国《民法总则》应启用法律行为的概念而放弃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为使我国《民法总则》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更具科学性,应将代理、行为能力的规定纳入其中,且于法律行为规则中规定法律行为的效力。法律行为核心要素的意思表示规则体系的构建,于民法总则立法中最具核心性、挑战性及创新性。对于违反效力性规定的效果、对于无效法律行为的转换规则及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有效)要件等,我国《民法总则》也应做出回应和规定。
关键词
法律
行为
意思表示
民法总则
法律行为生效要件
无效
法律
行为
转换
效力性规定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我国民法总则法律行为制度的构建——兼议《民法总则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
陈华彬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6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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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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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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