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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华法系创新性特征的主要维度及其演化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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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治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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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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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39-50,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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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构建更加紧密的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的法治保障研究”(22ZDA129)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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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华法系具有突出的创新性特征。中华法系在长期的发展变迁的过程中,立法思想几经转换融合,最终确立了以儒家意识形态及其核心价值为主导的立法思想,建构起“礼法合体”的法典化成文法律体系,各主要朝代无论法律内容还是形式上都能够在继承性与创造性方面有所贡献。中华法系发展出的多种先进立法技术,将其法典锻造为具有表述准确性、逻辑体系性和结构整体性的统一体;中华法系独自发展出了完善成熟的法律解释技艺,对于整个法律体系的完善和细节的进步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正是因为中华法系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经历着指导思想、法律内容和法律形式、法律解释方法等实质与形式相统一的持续创新,才催生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的中华法系。中华法系创新发展的根源在于一代代立法者和执法司法者的积极创造精神,这是中华法系能够不断发展前进与甦生的能动力量和珍贵的历史遗产,值得今天的法治建设者从中汲取智慧和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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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华法系
创新性
礼法合体
法典法
立法技术
法律解释技艺
创造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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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hinese legalfamily
innovation
the combination of rites and laws
code law
legislative techniques
virtue of legal interpretation
creative spir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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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0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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