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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律论证视野下涉外民事法律选择的正当化问题析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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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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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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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99-104,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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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4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涉外民事法律选择模式研究--基于法律方法论的视角"(14YJA820027)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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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传统的国际私法理论中,法官在涉外民事法律选择中主要依据司法三段论的方式来确定准据法,然而,在法律论证视野下,涉外民事法律选择不仅仅是寻找准据法的过程,同时也是法律选择正当化的过程。法律选择正当化可以从两方面展开:一方面是通过冲突法内部证立的方式来证明法律选择的形式有效性,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冲突法外部证立的方式来实现法律选择的实质有效性。为了进一步规范法官的法律选择行为,应该为法律选择的正当化设定合法性、合理性、客观性和融贯性四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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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选择正当化
内部证立
外部证立
法律论证
法律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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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7.3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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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涉外民事法律选择模式的双重理性架构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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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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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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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115-121,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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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4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涉外民事法律选择模式研究--基于法律方法论的视角"(14YJA820027)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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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规则与方法相统一代表了当今国际私法的发展方向,探寻涉外民事法律选择的"第三种进路"是国际私法理论研究的当务之急。规则与方法的关系事实上为"体"和"用"的关系,"用"之研究会导向对"体"之反思,"体"之反思会产生"用"之功能,我们不可能将法律选择中的规则和方法彻底地割裂开来。涉外民事法律选择包含法的发现和法律选择正当化两个层次,其中,冲突法内部证立的目的在于保证法律选择的形式有效性,而冲突法外部证立的目的则是实现法律选择的实质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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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规则与方法
法律选择模式
法的发现
法律选择的正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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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mode of legal choice
rules and methods
discovery of applicable law
legitimacy of legal ch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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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973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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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律论证视野下国际私法之“规则”与“方法”的融合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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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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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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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8期54-62,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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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4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涉外民事法律选择模式研究--基于法律方法论的视角>(14YJA820027)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法律选择的本体与方法>(13JZ056)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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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规则与方法相统一代表了当今国际私法的发展方向,探寻涉外民事法律选择的"第三种进路"是国际私法理论研究的当务之急。当代法律选择方法论的理论建构应坚持规则与方法相统一的立场,我们应将传统法律选择方法纳入本体论的框架下进行理解,接受美国现代法律选择方法的基本观点,但与此同时不应否定传统法律选择方法的基本结构,要利用美国现代法律选择方法的合理因素对传统法律选择模式进行系统改造,以发挥美国现代法律选择方法对当代法律选择方法论的建设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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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规则与方法
法律选择模式
法律论证
法的发现
法律选择的正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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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ules and methods
mode of legal choice
legal argument
discovery of applicablelaw
legitimacy of legal ch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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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7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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