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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在法的自展中实现法治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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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延汹 曲庆彪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4期24-30,共7页
作为能动性的主体,法是人类相互作用的"潜在的、活的法律",其必然要追求自身精神理念的实现与自我展开,也就是法律意志的自我实现。法自我实现的内在驱动力来自于社会公认的核心价值与各种社会主体之间内在的张力衡平。因此,... 作为能动性的主体,法是人类相互作用的"潜在的、活的法律",其必然要追求自身精神理念的实现与自我展开,也就是法律意志的自我实现。法自我实现的内在驱动力来自于社会公认的核心价值与各种社会主体之间内在的张力衡平。因此,社会主体的多元、平等、竞争、对抗、平衡是法自展的现实表现。法在自生自发过程中,不断克服恶的倾向,趋向于良法构建。共产党的核心价值追求与现代中国核心价值观的高度统一构成社会主义法自我展开的精神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性决定了以其为灵魂的法的"至上性"。社会主义法将要在自展中促进中国法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的自展性 张力衡平 法的灵魂 法的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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