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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刑法学中法益保护理论的现状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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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克努特·阿梅隆 日高义博 姚培培 《中德法学论坛》 CSSCI 2017年第2期17-37,共21页
法益概念经过了权利侵害说、财保护理论的发展,最终通过宾丁作为实证主义表现而固定下来,但真正带来决定性进步的是韦尔策尔对思想理论与结果理论的区分,并将法益理解为规范保护的对象。法益保护理论的机能并不在于将启蒙主义自然法思... 法益概念经过了权利侵害说、财保护理论的发展,最终通过宾丁作为实证主义表现而固定下来,但真正带来决定性进步的是韦尔策尔对思想理论与结果理论的区分,并将法益理解为规范保护的对象。法益保护理论的机能并不在于将启蒙主义自然法思想移入刑法中,而是将结果伦理思想贯彻到刑法中。由于刑法不是为了追求什么政治性志向,跨实证的法益概念作用非常有限。韦尔策尔意义上的法益保护理论具有明确构成要件、体现结果伦理导向及实现政治过程的自我联结的机能。但法益概念与法益保护理论同样存在一些局限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概念 法益保护理论 结果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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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保护理论中国化之反思与重构 被引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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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永生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60-73,共14页
法益保护理论是费尔巴哈权利保护理论的继承与发展,以启蒙时期形成的自由主义哲学思想为基础,并以作为法治原则和刑法首要原则的罪刑法定原则、阶层式犯罪论体系以及以文义解释为限度的刑法解释方法体系为逻辑前提。法益保护理论中国化... 法益保护理论是费尔巴哈权利保护理论的继承与发展,以启蒙时期形成的自由主义哲学思想为基础,并以作为法治原则和刑法首要原则的罪刑法定原则、阶层式犯罪论体系以及以文义解释为限度的刑法解释方法体系为逻辑前提。法益保护理论中国化过程中面临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处理法益侵害说与社会危害性说的关系,就此形成了话语转换型和批判型两种解决思路。前者是社会危害性理论的延续,对法益保护理论中国化助益不大,后者才是真正的法益保护理论中国化之路,但具体建构不足。法益保护理论中国化不但要求提升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律地位,而且要求提倡与贯彻符合中国国情的阶层式犯罪构成理论,同时应当坚持形式解释论,确立以文义解释为桂冠的刑法解释方法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益保护理论 中国化 罪刑定原则 阶层式犯罪构成理论 形式解释论
原文传递
法外因素不当入侵刑法立法系统的防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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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冷枫 阴建峰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5期89-96,共8页
刑法立法应当与社会现实保持适当互动,但同时严格区分刑法立法系统与系统的外部因素,避免外部因素不当入侵刑法立法系统,也是保证刑法立法系统正常、合理运作的重要前提,否则可能引发诸多负面后果。外部因素要进入刑法立法系统,应先转... 刑法立法应当与社会现实保持适当互动,但同时严格区分刑法立法系统与系统的外部因素,避免外部因素不当入侵刑法立法系统,也是保证刑法立法系统正常、合理运作的重要前提,否则可能引发诸多负面后果。外部因素要进入刑法立法系统,应先转译为刑法立法系统的内部语言,进而顺利经由刑法立法系统内部理论的审查才有可能。应当确立法益保护理论和比例原则为刑法立法的条件性纲要。外部因素唯有符合或能够还原为这一条件性纲要,才可能成为刑法立法规制的对象,或者成为为刑法立法提供正当性支撑的理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系统 外部因素 系统理论 法益保护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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