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7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的法益关联性确证 被引量:2
1
作者 周凌 宋路明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第5期54-62,共9页
有关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的定性问题,应坚持“抽象危险犯说”的观点。对抽象危险的判断不能仅停留在形式层面,必须从实质层面来考察虚开行为与法益之间是否存在必要关联性。基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中虚开行为与法益之间存在逻辑断层的事... 有关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的定性问题,应坚持“抽象危险犯说”的观点。对抽象危险的判断不能仅停留在形式层面,必须从实质层面来考察虚开行为与法益之间是否存在必要关联性。基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中虚开行为与法益之间存在逻辑断层的事实,在解释“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以及为他人虚开、介绍他人虚开”时,引入具体危险性犯与广义预备犯中法益关联性的确证规则,有效实现虚开行为危险性的聚焦收束,防止对刑罚权的过度限制或过度放纵,最终将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界定在合理范围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 抽象危险 法益关联性
下载PDF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困境与出路--以法益关联性为切入点 被引量:31
2
作者 陈金林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38-58,共21页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长期面临着三方面问题的困扰:犯罪的成立范围,刑罚设置的合理解释,侦查机关的证明负担与市场主体自由之间的平衡。当前理论和实务界提出的方案,都难以全面解决前述三方面的问题。困局的根源在于该罪的罪刑设置与法...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长期面临着三方面问题的困扰:犯罪的成立范围,刑罚设置的合理解释,侦查机关的证明负担与市场主体自由之间的平衡。当前理论和实务界提出的方案,都难以全面解决前述三方面的问题。困局的根源在于该罪的罪刑设置与法益之间的关联性不足。传统通说引入的发票管理制度不具有法益的资格,无助于强化该罪的法益关联;目的犯说借助行为人的主观目的,难以弥补客观法益关联的不足;当前的抽象危险说未充分发挥抽象危险理论的潜能,对该罪法益关联的补强有限。在实质预备犯正当化根据的基础上,从典型性、适格性和显著性三个层面强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与国家税收利益之间的逻辑关联,并留下反证的空间确保个案层面的法益关联,有助于充分弥补该罪法益关联性的不足,妥当限定犯罪范围并平衡稽查部门和市场主体的利益;抽象危险犯的法益通约效果,也有助于合理解释该罪的刑罚设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法益关联性 实质预备犯 适格 显著
原文传递
“非数额型盗窃”入罪的学理反思 被引量:1
3
作者 冀洋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第5期42-46,共5页
《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以"定性不定量"的模式单独入罪,其立法原意值得反思。从全法体系的角度",违法与犯罪"依旧是二元的",非数额型盗窃罪"稀释着刑法谦抑性;从法益论的角度,... 《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以"定性不定量"的模式单独入罪,其立法原意值得反思。从全法体系的角度",违法与犯罪"依旧是二元的",非数额型盗窃罪"稀释着刑法谦抑性;从法益论的角度,一切盗窃行为侵犯的仍然是值得刑法保护的财产权,"非数额型盗窃罪"消褪着法益关联性。为了防备刑法介入的扩大化,司法者应当客观地、实质地解读这一规范,在实体与程序的一体化运行中为其犯罪圈的膨胀层层设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定量 谦抑 法益关联性 防备一体化
下载PDF
刑法体系的合宪性调控--以“李斯特鸿沟”为视角 被引量:104
4
作者 张翔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41-60,共20页
国家刑罚权的控制也是宪法学课题,有必要将刑法学理置于宪法教义学的观察之下。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的区隔("李斯特鸿沟")具有宪法意义。刑事政策并非外在于实证法,其应该以宪法为实质来源。刑事政策的宪法化有助于消除刑事政... 国家刑罚权的控制也是宪法学课题,有必要将刑法学理置于宪法教义学的观察之下。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的区隔("李斯特鸿沟")具有宪法意义。刑事政策并非外在于实证法,其应该以宪法为实质来源。刑事政策的宪法化有助于消除刑事政策的模糊性,缓和其对实证法体系的冲击,补强其批判立法的功能。应该构建具有宪法关联性、以基本权利为核心的法益概念,使其兼具解释和批判立法的功能。刑罚制度的政策性调整应当接受比例原则的审查。基于此,有关刑法修正案(九)中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的设立、严重贪污受贿犯罪可适用终身监禁等争议问题的刑法学分析,可以得到宪法教义学的补强与回应。可以说,两个学科共同承担着对刑法体系的合宪性调控任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刑 刑事政策 的宪关联 合宪解释 比例原则
原文传递
现象立法的理论应对 被引量:27
5
作者 陈金林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470-493,共24页
现象立法绕过了通过既有理论解决社会问题的可能性,直接将社会现象本身抽象为构成要件,并以现象的整体危害程度和预防必要性为根据设置法定刑,其罪刑设置与处罚的实质根据之间只有临时的关联性。以构成要件的反面描述为内容的抽象法益... 现象立法绕过了通过既有理论解决社会问题的可能性,直接将社会现象本身抽象为构成要件,并以现象的整体危害程度和预防必要性为根据设置法定刑,其罪刑设置与处罚的实质根据之间只有临时的关联性。以构成要件的反面描述为内容的抽象法益与现象立法的联姻,导致了刑法的形式化、规范的僵尸化、犯罪的孤岛化等后果。从法益内容、法益主体、行为与法益的关联性和法益保护对刑法的依赖程度四个层面对法益保护原则进行具体化,将寄望于抽象法益的问题转化为犯罪类型和刑法法益保护从属性的问题,能破解现象立法面临的困局,既对其作同时代的实质解释,限定其成立范围,又对立法的实用主义诉求保持开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现象立 抽象 具体化 法益关联性 的从属
原文传递
论法人信息的刑法保护 被引量:3
6
作者 王肃之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25-139,共15页
在信息化的产业革命中,各类侵犯信息犯罪的对象日益转向法人信息,亟须从刑法层面研究如何实现对其有效保护。不同国家就法人信息存在立法分歧,德日等国家基于个人主义的立场,将个人信息限定于自然人信息,另有一些国家认为法人信息也属... 在信息化的产业革命中,各类侵犯信息犯罪的对象日益转向法人信息,亟须从刑法层面研究如何实现对其有效保护。不同国家就法人信息存在立法分歧,德日等国家基于个人主义的立场,将个人信息限定于自然人信息,另有一些国家认为法人信息也属个人信息范畴。我国和德日在规范模式、立法渊源等方面存在差异,在法益体系上也采取了不同的立场,应自行探索法人信息的刑法保护模式。法人信息应当与法人信息权相区别,并基于信息性、识别性和法益关联性进行界定。在刑法规范建构过程中,应注重个人信息范围的延展、法人信息类型的法定化以及非法利用行为的入罪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信息 个人信息 识别 法益关联性 规范建构
原文传递
论第二阶段“危惧感说”
7
作者 项佳航 《北大法律评论》 2021年第2期105-129,共25页
围绕过失犯的构造论,理论上涌现了诸多学说,后期学说的发展建立在对旧过失论的批判上,如今主要是修正旧过失论和新过失论之间的对立。隐藏在过失犯构造论背后的是违法性本质论问题,以违法性二元论为根基的第二阶段“危惧感说”是处于修... 围绕过失犯的构造论,理论上涌现了诸多学说,后期学说的发展建立在对旧过失论的批判上,如今主要是修正旧过失论和新过失论之间的对立。隐藏在过失犯构造论背后的是违法性本质论问题,以违法性二元论为根基的第二阶段“危惧感说”是处于修正旧过失论和新过失论之间的一种学说。对于“危惧感说”理论上存在不少误解,事实上“危惧感说”致力于克服新过失论天生具有的缓和预见可能性程度的倾向。与最初的第一阶段“危惧感说”的进路不同,第二阶段“危惧感说”在坚持预见可能性的“结果回避义务关联性”的基础上,要求作为责任要素的预见可能性受到“法益关联性”的限制。在第二阶段“危惧感说”中,预见可能性既发挥“结果回避义务定立功能”,又发挥“主观归责功能”,故其定位分置于不法和罪责两个层面。其中,程度标准被缓和的只是作为不法要素的预见可能性,作为罪责要素的预见可能性由于坚持“法益关联性”,实际上与“具体预见可能性说”无太大差别。结果回避可能性有结果回避义务的履行可能性和回避措施有效性两重含义,前者是事前判断,划定“法的期待的主观界限”,后者是事后判断,划定“法的期待的客观界限”。在过失不作为犯中,关于结果回避义务与作为义务的区分问题,“事前的结果回避可能性”与“保证人地位”同样能发挥决定义务有无的“主体选别功能”,因此没有区分两者的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惧感说 二元论 法益关联性 结果回避义务定立功能 主观归责功能 主体选别功能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