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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概念的解释指导功能:方法论上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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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沛锡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4年第6期90-100,共11页
受概念思维之解释思路的影响,既有观点将法益概念的解释指导功能与目的解释方法相关联。这种方法论定位既忽视了法益概念作为可受因果性损害之客观对象的存在论面向,又狭隘地理解了罪刑规范目的之内容。应当在类型思维的解释思路下重新... 受概念思维之解释思路的影响,既有观点将法益概念的解释指导功能与目的解释方法相关联。这种方法论定位既忽视了法益概念作为可受因果性损害之客观对象的存在论面向,又狭隘地理解了罪刑规范目的之内容。应当在类型思维的解释思路下重新审视法益概念具有解释指导功能这一现象。类型思维的解释思路是以类型之“事物本质”为中间参照物的归类式判断方法。作为犯罪行为所侵害之客体,法益恰好是法益侵害说的支持者从客观违法性论的角度出发对犯罪行为类型之“事物本质”的总结。法益概念的解释指导功能是指法益作为犯罪类型之“事物本质”所发挥的帮助解释者进行归类判断的功能。这种解释指导功能是归类性的而非阐释性的、是区别于目的解释方法的实质解释方法、是具有适用范围以及适用结论上局限性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概念解释指导功能 目的解释 概念思维 类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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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概念解释功能的教义学形塑 被引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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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伟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CSSCI 2023年第2期17-29,共13页
法益概念具有重要的刑法解释功能。受法益概念史及刑法变迁影响,刑法理论侧重于探讨法益的入罪功能而疏漏了其出罪功能,导致法益解释功能存在缺损。决定刑事违法性的法益侵害性有无及其程度判断,既是入罪判断,也是出罪判断。单纯强调“... 法益概念具有重要的刑法解释功能。受法益概念史及刑法变迁影响,刑法理论侧重于探讨法益的入罪功能而疏漏了其出罪功能,导致法益解释功能存在缺损。决定刑事违法性的法益侵害性有无及其程度判断,既是入罪判断,也是出罪判断。单纯强调“法益作为入罪基础”不仅没有实质意义,反而可能以保护法益为名助长入罪化倾向。法益不是对规范内容的重述,而是具有独立价值的实体概念,有效发挥法益的解释功能,必须警惕将法益与规范等同视之的法益标签化现象。现代刑法的扩张本质上是集体法益的扩张,合理限制集体法益是当下刑法解释的重要课题。在刑事立法持续增设新罪扩容旧罪的活性化时代,应当塑造形式入罪与实质出罪相统一的法益解释功能,以有效抑制顺势而来的司法犯罪化,在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的紧张关系中寻求合理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益解释功能 实质出罪 实体化 个人 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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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之法理诠释--以刑事司法解释性文件为对象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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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太珂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0年第3期59-70,共12页
涉疫情刑事司法解释性文件体现了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依法防控观。这种法治防控观虽然有利于形成规范合力,避免规范供给不足的困局,但由此形成的以防疫秩序为核心的新规范体系,必然面临科学性、合理性检验。而既有的法益概念... 涉疫情刑事司法解释性文件体现了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依法防控观。这种法治防控观虽然有利于形成规范合力,避免规范供给不足的困局,但由此形成的以防疫秩序为核心的新规范体系,必然面临科学性、合理性检验。而既有的法益概念解说难以完善地提供解释论依据,必须结合社会危害性概念对法益予以动态评价才能更好解释。对法益的动态解释有其界限,原则上对法益概念的动态解读仅限于特殊时期,仅限于与疫情防控具有密切关联的罪名,仅限于量刑问题,并且应当由最高司法机关统一其适用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防控 治保障 法益解释 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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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虚开”的认定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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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王南 杭程 《财务与金融》 2021年第2期69-74,共6页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目前面临着处罚范围过宽,认定标准不明晰的问题,本罪不应形式化地认定,而应以国家增值税的税收利益作为指引,将“三流”不一致的虚开行为归纳为“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型”和“少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型”两种虚开类型进...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目前面临着处罚范围过宽,认定标准不明晰的问题,本罪不应形式化地认定,而应以国家增值税的税收利益作为指引,将“三流”不一致的虚开行为归纳为“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型”和“少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型”两种虚开类型进行类型化分析。在“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型”中,开票方能“消灭”由虚开所产生的多余纳税义务且受票方具有抵扣可能性时,虚开行为构成本罪;而在“少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型”中虚开行为不构成本罪,但可能构成逃税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法益解释 类型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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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约定受贿的犯罪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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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志强 卢玉良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1年第1期137-146,共10页
约定受贿在我国刑法中并无规定,不是一种单独的受贿类型。理论和实务界对约定受贿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属于受贿罪的哪种犯罪形态,分歧颇多。通过对中外受贿犯罪的立法比较,以符合构成要件的法益的解释论为立场,"约定"应当被认为... 约定受贿在我国刑法中并无规定,不是一种单独的受贿类型。理论和实务界对约定受贿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属于受贿罪的哪种犯罪形态,分歧颇多。通过对中外受贿犯罪的立法比较,以符合构成要件的法益的解释论为立场,"约定"应当被认为是"收受"的"着手",约定受贿是受贿罪的未遂形态。从体系解释和量刑纠偏的角度出发,约定受贿应当认定为犯罪未遂,而"达成合意既遂说""代为保管既遂说""将来交付既遂说"等观点并不具备合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约定受贿 犯罪形态 解释 体系解释 量刑规则 加重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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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能否成为袭警罪的犯罪对象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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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段守亮 贾文超 《中国检察官》 2023年第10期15-19,共5页
人民警察是袭警罪的犯罪对象,辅警是否属于人民警察关系到特定情境下袭警罪成立与否。司法实践中关于辅警是否可以认定为人民警察有不同观点,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现象。前置法(规范性文件)已经对人民警察有明确定义,文义解释结... 人民警察是袭警罪的犯罪对象,辅警是否属于人民警察关系到特定情境下袭警罪成立与否。司法实践中关于辅警是否可以认定为人民警察有不同观点,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现象。前置法(规范性文件)已经对人民警察有明确定义,文义解释结果是辅警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且职务论也无法提供充足的论证理由。根据法益解释,袭警罪保护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和人身安全,属于复合法益,也排斥将辅警认定为袭警罪的犯罪对象。根据体系解释,辅警不是袭警罪犯罪对象可以实现法秩序统一评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袭警罪 妨害公务罪 人民警察 辅警 法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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