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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齐泽克与黑格尔法罪思想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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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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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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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安康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73-78,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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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当前主要社会思潮的最新发展动态及其批判研究”(16ZDA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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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罪关系问题是近现代法哲学领域的核心问题。黑格尔和齐泽克都对法罪关系问题给予极大关注。其中,黑格尔法罪思想的核心是“法罪对立”,即自在的法是本质,不法是本质的假象,这一思想通过抽象法视角,以对“无犯意的不法、欺诈、强制和犯罪”三个部分的阐释而得到展现。齐泽克法罪思想的核心是“法罪统一”,即法律的基础是它宣布自己为法律,主体因其本身的存在而负罪,这一思想通过精神分析的视角得以阐明。二者的法罪思想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代表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都有其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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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齐泽克
黑格尔
法罪思想
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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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Zizek
Hegel
ideas on legal offences
differences and similar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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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B516.35
[哲学宗教—外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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