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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语体中的“但是/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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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倩倩 《当代语言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759-774,共16页
本文通过对7类部门法,共16部法律法规中“但是/但”的考察,将“但是/但”所连接的前后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归纳为6大类,分类进行描写。在此基础上,从汉语句子结构的并置性和扁平性特点出发,对6类不同的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并做出统一解释... 本文通过对7类部门法,共16部法律法规中“但是/但”的考察,将“但是/但”所连接的前后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归纳为6大类,分类进行描写。在此基础上,从汉语句子结构的并置性和扁平性特点出发,对6类不同的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并做出统一解释。本文认为法规语体中的“但是/但”句可以表达多种语义关系,受到两方面的影响。首先,法规语体的特点是对抽象情况的说明(张伯江2007),具体来说,是对情况的分类说明。说明情况,语义本来就会比较复杂。分类说明情况,则语义更为复杂,更容易形成套叠结构。第二,汉语句法结构具有并置性的根本特点,要求汉语的句子平铺。那么,当句子语义结构复杂、“立体”时,就需要扁平化。“但是”和“但”的使用,就是法规语体中进行句子扁平化的一种手段。借助“但是/但”,法规条文可以将原本复杂的语义采用平铺的并置短句表述出来,从而避免使用具有层级性的复杂句子。这也再次证明了沈家煊(2014)所论证的汉语的逻辑是通过并置对言来表达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但是 法规语体 立法 扁平化 并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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