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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行政法体系发展的历史及法典化时代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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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保英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4年第4期1-24,共24页
回顾我国行政法体系发展的历程,我国行政法体系主要经历了以行政组织法典则的制定为标志的起步阶段,以《行政诉讼法》的颁布为标志的初步形成阶段,以《立法法》的制定为标志的迅速发展阶段,以行政六法概念形成和全部到位为标志的相对有... 回顾我国行政法体系发展的历程,我国行政法体系主要经历了以行政组织法典则的制定为标志的起步阶段,以《行政诉讼法》的颁布为标志的初步形成阶段,以《立法法》的制定为标志的迅速发展阶段,以行政六法概念形成和全部到位为标志的相对有形阶段,以2014年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为标志的瑕疵反思阶段,以及以《民法典》颁布为标志的成为热点阶段。我国目前的行政法体系状况主要呈现为有法群而无法群之引领,有法圈而无清晰边缘,有法阶而无严格位次,有法域而无准确部类。我国行政法体系的不完整性体现在相关典则缺失、典则颁布不平衡、规范错位、总则和分则关系不明、未形成公法闭环系统等方面。虽然来自公法相对滞后、诸国的立法经验、与政治关系密切、理论认知等方面的制约因素使我国行政法体系难以形成。然而,受《民法典》颁布、国家治理现代化、法治体系完整化、公法周延性以及行政法学理逐渐成熟等趋势的影响,我国行政法法典化已经是众望所归。因此,我国行政法的法典化应当通过对法治行政顶层设计的行政法文件进行梳理,对单行行政法规范完善,对部门行政法充实,对宪法延伸,对行政法部类划分,以及对行政法典总则构造的进路予以促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 行政发展历史 行政体系 行政法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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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第二轮县(市)志公、检、法部类存在问题与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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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雄波 《中国地方志》 CSSCI 2011年第12期27-29,4,共3页
已出版的第二轮县(市)志公、检、法部类主要存在事物归属不当、内容与首轮志书不承接、部门志痕迹明显、缺少以事系人4个方面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做到:设置合理篇目、承接首轮志书、消除部门志痕迹;记述资料全面、系统、完整;记述内... 已出版的第二轮县(市)志公、检、法部类主要存在事物归属不当、内容与首轮志书不承接、部门志痕迹明显、缺少以事系人4个方面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做到:设置合理篇目、承接首轮志书、消除部门志痕迹;记述资料全面、系统、完整;记述内容应该承接首轮门类,在继承中实现创新。创新内容主要有3个方面:反映时代特色、地方特点;显示公安、司法干警风采;体现对确保经济体制改革成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二轮县(市)志 法部类 存在问题 解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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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类编排法应成为方志编纂学的一个基本原则——关于综合性方志部类设置的实践与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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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守强 《中国地方志》 CSSCI 2011年第8期25-31,4,共7页
修志史上无所谓部类编排法,但类似部类设置的现象早已有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两轮综合性新方志编修中,以部类谋篇布局是广泛采取并普遍认可的重要方法,这既是社会实践进程不断深化和现代科学迅速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反映,也符合加... 修志史上无所谓部类编排法,但类似部类设置的现象早已有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两轮综合性新方志编修中,以部类谋篇布局是广泛采取并普遍认可的重要方法,这既是社会实践进程不断深化和现代科学迅速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反映,也符合加强志书整体性和志书内容有机联系的发展趋势,因此部类编排法应成为方志编纂学的一个基本原则。确定部类范畴要遵循科学性、现实性、可行性三大依据,划分部类内容应坚持致用性、时代性、权威性、严谨性、包容性、开放性六大原则,实践中可借鉴六大部类、八大部类、十大部类三种参考模型,灵活运用基本原则,根据不同地情特点作出各自不同的取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部类编排 方志编纂学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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