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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缩有理,滋蔓无据——法释[2016]5号第7条的得与失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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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建远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142-146,共5页
《物权法》第28条的本意是给付性、确权性和形成性法律文书均自法律文书生效时,文书指向的不动产或动产发生物权变动。法释[2016]5号第7条对此予以限缩,将给付性法律文书、确权性法律文书排除于《物权法》第28条所言法律文书之列,符合... 《物权法》第28条的本意是给付性、确权性和形成性法律文书均自法律文书生效时,文书指向的不动产或动产发生物权变动。法释[2016]5号第7条对此予以限缩,将给付性法律文书、确权性法律文书排除于《物权法》第28条所言法律文书之列,符合《物权法》的整体计划和立法目的,符合解释论的规则和方法,值得肯定。法释[2016]5号第7条将调解书也纳入《物权法》第28条所言法律文书之列,欠缺法律及法理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 5 律文书 调解书 物权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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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船舶所有权变动模式之检讨——以法释[2012]8号第10条和法释[2016]5号第6条为中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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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思琪 《法治研究》 2017年第3期139-147,共9页
《海商法》第9条第1款、《物权法》第24条构成了我国船舶所有权变动的基本规则。法释[2012]8号第10条有违登记对抗主义的基本价值,不利于保障交易安全,贬损我国船舶登记制度;法释[2016]5号第6条将转让人的债权人排除在"善意第三人&... 《海商法》第9条第1款、《物权法》第24条构成了我国船舶所有权变动的基本规则。法释[2012]8号第10条有违登记对抗主义的基本价值,不利于保障交易安全,贬损我国船舶登记制度;法释[2016]5号第6条将转让人的债权人排除在"善意第三人"的范围之外,同样难以贯彻登记对抗主义的本旨。我国船舶所有权变动模式的完善应当坚持"交付生效+登记对抗"的立法模式,贯彻登记对抗主义的立法价值,重新认识船舶与机动车的属性差别,审慎考量法学理论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所有权 物权变动 登记 交付 8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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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对善意取得制度完善的影响度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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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建远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6-16,共11页
编纂民法典有必要吸收已被证明是适当的司法解释,排除不尽合适的规则。法释[2016]5号把善意界定为受让人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状态,将证明受让人非善意的举证责任分配给了真实的权利人;同时它暗含着受让人负有查阅不动... 编纂民法典有必要吸收已被证明是适当的司法解释,排除不尽合适的规则。法释[2016]5号把善意界定为受让人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状态,将证明受让人非善意的举证责任分配给了真实的权利人;同时它暗含着受让人负有查阅不动产登记簿的义务,不查阅便签订买卖合同,在让与人非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的情况下,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算不上不动产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中的善意。这值得肯定,编纂民法典应当采纳这种思想。法释[2016]5号不区分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而对受让人有无重大过失的判断采取统一的标准,则值得商榷,编纂民法典不宜采纳这种判断标准。在动产物权变动的场合,受让人是否存在重大过失的判断因素应多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场合。法释[2016]5号对价格合理与否的认定采取客观等值性原则,编纂民法典时对此应予吸纳。法释[2016]5号坚持原因行为无效、被撤销时不发生善意取得,这是混淆善意取得与物权保有两个阶段事情的表现,编纂民法典不宜采取这种观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善意取得 影响度 5 价格合理 原因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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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犯罪运行规律、内在逻辑与有效治理--基于C市基层法院30份刑事判决书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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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军 李国华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第6期17-24,共8页
通过统计发现,法释[2016]9号实施以来,受贿犯罪人呈现出性别比例失衡,年龄分布集中,高智商化等特性。在不法方面,工程项目等经济性较强的节点成为催生受贿的主要来源,犯罪数额以较大、巨大为主,但受贿行为本身的成本巨大。结构化理论中... 通过统计发现,法释[2016]9号实施以来,受贿犯罪人呈现出性别比例失衡,年龄分布集中,高智商化等特性。在不法方面,工程项目等经济性较强的节点成为催生受贿的主要来源,犯罪数额以较大、巨大为主,但受贿行为本身的成本巨大。结构化理论中的规则与资源能够对受贿行为产生一定的解释力,而行为主体经济活动范围的有效界定、组织行为过程的公开化、自由裁量权的控制、刑量配置的公正性以及转变治理观念治理受贿犯罪的有效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受贿犯罪 犯罪规律 治理 法释〔2016〕9号 判决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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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语词的意义寻绎--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文本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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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晓尧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36-62,共27页
法律是借助语词来表达的观念系统,法律术语和法律概念的地位至为重要。《反不正当竞争法》术语意识淡漠是其先天不足,大量语词来自其他法律的术语延伸。术语突出存在一词多义现象,要准确理解术语背后的概念内涵,就必须深入不同的语境,... 法律是借助语词来表达的观念系统,法律术语和法律概念的地位至为重要。《反不正当竞争法》术语意识淡漠是其先天不足,大量语词来自其他法律的术语延伸。术语突出存在一词多义现象,要准确理解术语背后的概念内涵,就必须深入不同的语境,在目光往返的比较中把握其意义。深入语境意味着高昂的学习成本,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具有认知难度大的特点,作为降低成本的认知策略,反不正当竞争法常被知识产权法和传统民法架空。这导致了大量超离反不正当竞争法语境的话语实践,法律概念无法在自身脉络中归认其意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有赖于改善法律的语词系统及其言说中的话语实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 律术语 律概念 话语实践 语境与意义 释〔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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