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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代注释律学的新发展及其原因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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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韶青 《柳州师专学报》 2010年第4期91-93,97,共4页
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明代注释律学有了新的发展。私家注律文献的数量大大超过前代,注律家不但用新的制律理论对明律新增条款和修订条款作出诠释,而且遵循律例关系理论对刑例进行新的阐发,并进一步注重理论诠释和司法应用的结合,注律文... 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明代注释律学有了新的发展。私家注律文献的数量大大超过前代,注律家不但用新的制律理论对明律新增条款和修订条款作出诠释,而且遵循律例关系理论对刑例进行新的阐发,并进一步注重理论诠释和司法应用的结合,注律文献所采用的编纂体例和注释方法较之前代也有了新的进步。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注律者的特殊身份、律例关系理论的形成以及统治者的重视等四个方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代注释律学 新发展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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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法律解释的技术与意蕴——以清代典型的注释律学文本为视域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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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志林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4-29,176,共16页
以具有代表性的清代注释律学文本为视域,可以呈现出中国传统法律解释的技术方法和精神意蕴。在法律解释的技术方法上,从字词考据、文义疏解再到文理阐释,中国传统的法律解释与传统汉语中的文义解释路径高度契合。历史考证技术以沿革考... 以具有代表性的清代注释律学文本为视域,可以呈现出中国传统法律解释的技术方法和精神意蕴。在法律解释的技术方法上,从字词考据、文义疏解再到文理阐释,中国传统的法律解释与传统汉语中的文义解释路径高度契合。历史考证技术以沿革考证和引用经典素材为典型体现,亦能生动地反映传统中国注释律家之学术素养;以概念语辞互证、律例比较互释、律学著作引证为代表的比较解释技术也臻于完善。"治"与"仁"彰显了中国传统法律解释者的观念主旨,展现出法律实用主义与儒家伦理观念的共融。延至清代,法律解释者们虽然仍坚守尊崇法典的观念,但也孕育出理性而谨慎的批判精神。中国传统的法律解释在技术方法与观念价值上的契合与共融,能够为弥合当前法律发展所面临的技术与观念之间的分裂冲突提供历史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解释 注释律学 文本 传统法制
原文传递
《刑统赋》注释本与宋元时期的律学转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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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巍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0年第2期119-130,共12页
宋元时期是中国古代律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刑统赋》的众多注释本是这一过程的真实呈现。存留至今的《刑统赋》诸家注释中包含了对字词句的解析,并广泛引用律文、成案,还被改编成了歌诀,与其后明清律学作品的丰富类型相似。... 宋元时期是中国古代律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刑统赋》的众多注释本是这一过程的真实呈现。存留至今的《刑统赋》诸家注释中包含了对字词句的解析,并广泛引用律文、成案,还被改编成了歌诀,与其后明清律学作品的丰富类型相似。宋元时期的律学转型主要体现为其后律学的两个特点,一是大量的注律作品不断涌现,二是注律者多为私家。这一转型具有内外两方面原因:内在方面,是司法实务工作对律文注释的客观需要;外在方面,则是官方法律教育机构和律学教育文本的共同缺失。宋元时期的律学转型在中国古代律学发展历程中意义重大,堪称古代律学在注律主体、方法及形式上的全面转型,但从包含价值层面和学理层面的中国古代法学的角度看,宋元时期的律学转型并没能阻止古代法学进一步走向衰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统赋 注释律学 司法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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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法律解释中的律例考证——以典型律学文本为考察视域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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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志林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0年第2期56-59,共4页
律例考证是清代注释律学中的典型解释体式,以历史考证和比较分析为基本方法。《大清律例通考》和《读例存疑》两部典型律学文本的体式一脉相承,以解释律典条文的历史沿革和纂修过程为特色,强调历史考证和比较互证等解释方法的运用。律... 律例考证是清代注释律学中的典型解释体式,以历史考证和比较分析为基本方法。《大清律例通考》和《读例存疑》两部典型律学文本的体式一脉相承,以解释律典条文的历史沿革和纂修过程为特色,强调历史考证和比较互证等解释方法的运用。律例考证著作中所蕴含的传统律学家的历史情结和比较意识,以及不懈的求真精神和由"通"致"专"的治学理路,均具有超越时空的历史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注释律学 解释 历史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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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律学的回眸与探析——张晋藩先生传统律学论著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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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少元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期146-149,共4页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 ,张晋藩先生在《清代律学及其转型》、《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等论著中以清代律学为切入口 ,把律学的发展、演变、精神及其转型置于中西法制文明演进的广阔背景之中 ,把传统律学的研究...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 ,张晋藩先生在《清代律学及其转型》、《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等论著中以清代律学为切入口 ,把律学的发展、演变、精神及其转型置于中西法制文明演进的广阔背景之中 ,把传统律学的研究推向了新的高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传统 清代 法制 传统注释律学 西方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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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中的法律解释问题——一种本土的分析视角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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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厉广雷 《南大法学》 2020年第2期91-105,共15页
中国古代不仅存在法律解释,而且自有一套比较成熟的法律解释理论和方法。《唐律疏议》是对《唐律》的解释,属于中国古代法律解释基本类型中的立法解释。《唐律疏议》对《唐律》的解释体现在法典体例、法律条文、法律术语、基本原则、立... 中国古代不仅存在法律解释,而且自有一套比较成熟的法律解释理论和方法。《唐律疏议》是对《唐律》的解释,属于中国古代法律解释基本类型中的立法解释。《唐律疏议》对《唐律》的解释体现在法典体例、法律条文、法律术语、基本原则、立法原因等方面,主要运用了训诂、问答、示例、综合等解释方法。作为法律解释的《唐律疏议》主要由律学传统影响、法律环境需求、《唐律》本身不足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而形成的。《唐律疏议》是中国古代法律解释理论和传统法律文化的典范,不仅影响到了唐以后的各朝代,而且对当时东亚诸国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对《唐律疏议》的研究不应仅停留在法律制度层面,还应该扩展至法律解释层面。《唐律疏议》中的法律解释问题还有诸多方面值得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 《唐疏议》 解释 解释方法 注释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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