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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派驻 巡回”检察改革的路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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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丽梅 孙维愈 《华章》 2022年第3期114-116,共3页
2021年8月2日,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专门谈到“健全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作为检察监督方式的重大创新,“派驻 巡回”检察制度是新时代检察机关主... 2021年8月2日,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专门谈到“健全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作为检察监督方式的重大创新,“派驻 巡回”检察制度是新时代检察机关主动进行供给侧改革作出的积极尝试和实践探索。“派驻 巡回”检察制度如何融入新时代,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提出的提供更多检察产品的需要是本文的主旨所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派驻巡回 检察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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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巡回派驻检察制度初探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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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雅新 《中国检察官》 2018年第11期3-6,共4页
派驻检察发展至今,得到了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进一步强化和拓展。当下,结合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推行巡回派驻检察模式,是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必然选择。巡回派驻检察可以兼顾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甚至巡视检察的优势,同时可... 派驻检察发展至今,得到了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进一步强化和拓展。当下,结合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推行巡回派驻检察模式,是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必然选择。巡回派驻检察可以兼顾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甚至巡视检察的优势,同时可以适应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要求,应是具有多个监管场所的市院和刑事执行检察派出院的首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巡回派驻检察 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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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履职模式变革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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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琳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65-76,共12页
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具有“流程”外监督、综合性监督、呈单向结构的特点。检察机关以推行“同步监督”弥补“流程外”监督弥补信息获取不足的问题;以派驻+巡回模式解决综合性监督存在的监督重点不突出、监督质效不高的问题;推行从“... 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具有“流程”外监督、综合性监督、呈单向结构的特点。检察机关以推行“同步监督”弥补“流程外”监督弥补信息获取不足的问题;以派驻+巡回模式解决综合性监督存在的监督重点不突出、监督质效不高的问题;推行从“办事”向“办案”模式转型,解决原有履职模式规范化不足问题。但旧问题解决的同时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检察机关应当规范和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避免过度介入导致的监督角色与执行角色混同;科学界分巡回检察和派驻检察的业务范围,明确派驻检察的基础地位;在促进刑事执行履职规范化的前提下,对刑事执行监督事项进行必要的繁简分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执行检察监督 同步监督 派驻+巡回 办案模式 繁简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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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检察的三种模式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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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奋飞 王怡然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00-115,共16页
传统的监狱检察实行"派驻检察"模式,其常态进驻的运行机制建立在便利监督的理论基础之上,因独立性不足而面临着检察质效不佳的现实困境。以问题为导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了改"派驻"为"巡回"的试点,以&qu... 传统的监狱检察实行"派驻检察"模式,其常态进驻的运行机制建立在便利监督的理论基础之上,因独立性不足而面临着检察质效不佳的现实困境。以问题为导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了改"派驻"为"巡回"的试点,以"独立监督"为理论基础的"巡回检察"模式,面临着改革成本与成效的双重质疑。试点地区将传统经验与试点方案结合起来,选择了"派驻+巡回"的新模式。三种监督形态下,监狱检察也得以从形式层面进入到了强调有效检察的实质层面。以监狱检察的三种模式勾勒出来的监狱检察制度的改革之路,呈现出现阶段更加理性、务实的改革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狱检察 模式 派驻检察 巡回检察 派驻+巡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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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适用中检察机关量化评估再犯罪危险的方式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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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舒媛 《中国检察官》 2023年第24期3-6,共4页
检察机关应当发挥“派驻+巡回”检察机制优势,充分运用巡回检察成果,以“巡回切入、派驻跟进”的方式,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可以将大数据作为筛选假释案件线索的实现路径,有效提高检察监督质效。对既符合减刑又符合假释条件的案件,监... 检察机关应当发挥“派驻+巡回”检察机制优势,充分运用巡回检察成果,以“巡回切入、派驻跟进”的方式,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可以将大数据作为筛选假释案件线索的实现路径,有效提高检察监督质效。对既符合减刑又符合假释条件的案件,监狱未优先提请假释的,应依法监督监狱优先提请假释。办理假释监督案件时,可以对“再犯罪的危险”进行指标量化评估,增强判断的客观性、科学性,并坚持以证据为中心,提升假释监督案件的实质化审查水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派驻+巡回”检察机制 大数据监督模型 线索发现 再犯罪危险指标量化评估 优先适用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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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监管活动监督方式的创新发展——基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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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雅新 《中国检察官》 2018年第23期71-74,共4页
派驻检察一直是检察机关对监管场所实行检察监督的最为普遍最为重要的检察方式,其发展至今,得到了立法和司法实践的不断强化和拓展。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6月起,在全国8个省、市、自治区开展对监狱巡回检察的试点工作,引发了全国刑事... 派驻检察一直是检察机关对监管场所实行检察监督的最为普遍最为重要的检察方式,其发展至今,得到了立法和司法实践的不断强化和拓展。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6月起,在全国8个省、市、自治区开展对监狱巡回检察的试点工作,引发了全国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刑事监管活动监督方式的大讨论。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订将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的监督模式入法,引发对监管活动监督模式的进一步思考。本文结合多年派驻检察经验和巡回检察试点体会,提出推行巡回派驻检察的模式,是具有多个监管场所的市院和刑事执行检察派出院的首选检察方式,不仅可以兼顾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的优势,还同时可以适应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派驻检察 巡回检察 巡回派驻检察 监督方式员额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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