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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上民事管辖权:概念及其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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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晨曦 王琦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5年第3期73-82,共10页
存在主权国家,则必有其管辖权力。当今国际海洋事务正经历着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各国在行使海上管辖权的过程中,争议与冲突日渐增多。在中国维护海洋权益的时代背景下,国家海上民事管辖权已初见端倪。国家海上民事管辖权系定位于国际法层... 存在主权国家,则必有其管辖权力。当今国际海洋事务正经历着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各国在行使海上管辖权的过程中,争议与冲突日渐增多。在中国维护海洋权益的时代背景下,国家海上民事管辖权已初见端倪。国家海上民事管辖权系定位于国际法层面、主权意义上的管辖,更多地表征着维护国家海洋主权与海洋权益的独特品性。国家海上民事管辖权是国家作为特殊的民事主体,根据权力指向对象为标准而分类之产物,其着眼于权力指向对象的主权归属问题,包括但非限于主权国家对以自然形态客观存在的海洋系统的管控;对各管辖海域的海域活动、涉海事务、涉海行为等管控权力,具有宣示国家海洋主权的时代品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权 国家海上管辖权 国家海上民事管辖权 海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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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的国际法治演进与中国机遇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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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佳玉 《学习与探索》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73-85,共13页
近现代主权理论的产生使传统的抽象主权概念发展衍生出行使实在性权力的管辖权,陆上主权向海方向的延伸催生了国家管辖海域的出现。国家海上管辖权早期主要呈现出海上主权的特性,在其制度化后主要服务于国家海上主权和主权权利。中国提... 近现代主权理论的产生使传统的抽象主权概念发展衍生出行使实在性权力的管辖权,陆上主权向海方向的延伸催生了国家管辖海域的出现。国家海上管辖权早期主要呈现出海上主权的特性,在其制度化后主要服务于国家海上主权和主权权利。中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及在海洋领域提出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符合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发展趋势。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相关活动仍要建立在尊重国家主权、主权权利基础之上,通过推动符合全人类共同体利益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理念导向的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促进基于国际法的全球海洋秩序朝着更加公平有序的方向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上管辖权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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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上执法使用武力的国际法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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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加一 《争议解决》 2023年第5期2446-2452,共7页
《海警法》的出台实施使得中国海警海上维权执法活动有了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其中第22条以及第六章明确了海警海上执法时使用武力的权力,引发了部分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的担忧和反对。讨论海上执法使用武力的国际法合法性,必须首先阐明海... 《海警法》的出台实施使得中国海警海上维权执法活动有了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其中第22条以及第六章明确了海警海上执法时使用武力的权力,引发了部分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的担忧和反对。讨论海上执法使用武力的国际法合法性,必须首先阐明海上执法使用武力的内涵,明确其行为性质以及与军事武力的区别。以《海警法》文本规定为基础,对国际法的相关规则以及国际法院和国际法庭对于海上执法使用武力的实践进行分析后可知,《海警法》授权海警使用武力执法具有国际法合法性,但武力的行使须符合限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上执法 使用武力 海警法 海上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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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国对外国船舶的民事管辖权问题探析——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8条规定为切入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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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丽娜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14-120,共7页
关于国际海洋法语境下的国家民事管辖权概念,不能简单地以国际私法中的国际民事管辖权概念进行替换,相比之下,前者在内涵上要更加丰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8条是整部条约中唯一对民事管辖权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的条款,但其中非常明显... 关于国际海洋法语境下的国家民事管辖权概念,不能简单地以国际私法中的国际民事管辖权概念进行替换,相比之下,前者在内涵上要更加丰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8条是整部条约中唯一对民事管辖权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的条款,但其中非常明显的存在关于"逮捕"的出现、禁止性术语的使用以及相关规定的适用序位这三组理论矛盾,破解这些矛盾对研究该项权力具有决定性和基础性的意义。虽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仅在领海部分作出了相关规定,但沿海国在内水、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海域中也应当对外国船舶具有不同程度的民事管辖权。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建议我国可主要从构建理论体系、促进立法衔接和充分利用协定三个方面从法律上加强我国在海上对外国船舶的民事管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上民事管辖权 外国船舶 基础性矛盾 管辖海域 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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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对专属经济区内外国平时军事活动的规制权 被引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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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立刚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49-57,共9页
外国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的军事活动成为沿海国的重大关切。美国将沿海国领海以外的海域和上空统称为"国际水域"和"国际空域",认为在他国专属经济区的军事活动属于航行自由与飞越自由和其他国际合法用途,沿海国无权... 外国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的军事活动成为沿海国的重大关切。美国将沿海国领海以外的海域和上空统称为"国际水域"和"国际空域",认为在他国专属经济区的军事活动属于航行自由与飞越自由和其他国际合法用途,沿海国无权干涉。这种观点并无国际法根据。尽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没有禁止外国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的军事活动,但系统规定了进行这种军事活动所应遵循的诸多规范,如和平利用海洋、禁止任何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禁止滥用权利、适当顾及、"剩余权利规则"等。为了保障本国海防安全,中国应根据这些规范和一般国际法,借鉴一些沿海国的防空识别区制度、海事识别制度、事先同意等制度,通过立法和执法举措规制外国在中国专属经济区的军事活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专属经济区 外国军事活动 海上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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