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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海域国家所有权的实质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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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梅宏
邓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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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海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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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年第4期24-2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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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海域国家所有权是由法律创设的而非先于法律而存在的权利,这种权利设定于近世大多数沿海国家的法律中。海域国家所有权的实质,是国家对海域这一有限资源、稀缺资源的垄断。法律上创设海域国家所有权,旨在以国家对海域的垄断阻止私人用海主体对其占有海域的控制,保障海域之上公共利益的实现。海域归国家所有的合理性,实质上就是国家对海域实行垄断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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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海域国家所有权
国家垄断
海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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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national property rights of the sea area
national monopoly
the value of the sea 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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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935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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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的法理分析
被引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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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梅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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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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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海洋法学评论(中英文版)》
2009年第1期61-69,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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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基金项目: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AOCQN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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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海域国家所有权是创设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的基础,而实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的根本措施。海域使用权是建立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的支柱,同时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是保障海域使用权流转的必然要求。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与海域权属制度相辅相成,共同为海域产权制度在市场经济法制环境中建立、运行提供制度保障,使“海域国有、依法用海、用海有偿”的立法原则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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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海域有偿使用制度
海域国家所有权制度
海域使用权制度
海域产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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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P74
[天文地球—海洋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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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公物性质的国有海域使用制度的构建
被引量: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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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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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海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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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9年第3期124-132,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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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3YJA8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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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法律规定了海域等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但国家海域所有权还存在性质不清、主体虚化的问题,国家对海域使用权出让的范围过宽导致与民争利的情形时有发生,需要将海域进一步区分为公物性质的海域和私物性质的海域,分别设定不同的使用规则。在公物性质的海域使用方面,应通过划定公物性质海域的范围,明确公物性质海域使用的原则和具体的使用方式,分清公物性质海域上的权力、权利结构,合理确定公物性质海域利用权的性质和内容,特别是明确赋予沿海居民对公物性质海域的习惯性利用权,以保障公物性质海域上公共利益的有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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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海域所有权
类型化立法
公物利用权
权利性质
权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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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national maritime ownership
typological legislation
rights to use public property
nature of rights
content of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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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3.5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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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海洋“公物”属性与海域用益物权制度构建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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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仲
陈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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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海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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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7年第1期95-99,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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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自罗马法以来,海洋就被打下了"公物"属性。到了现代,国际法上出现了领土主权概念,各国法律强调了国家海洋所有权,此举不但没有颠覆海洋的"公物"属性,更是为海域用益物权制度的构建奠定了基础。物权法上确立了海域国家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制度,为海域用益物权的构建具备了物权法上的理论和制度基础。海域用益物权制度构建有利于确保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完善我国法律体制、有利于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并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但基于海域"公物"属性,对于海域用益物权构建,其法律逻辑应有别于传统私法上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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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海域物权
海域用益物权
国家海域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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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real right of sea area
sea usufruct
the national ownership of the 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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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3.5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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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的诉权基础:反思与重塑
被引量: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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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晞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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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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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3年第3期51-58,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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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我国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研究”(17BFX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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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制度虽然已确立,但对其性质的认识并未统一。综合学界观点,发现分歧核心在于诉权基础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实质源于海域国家所有权私权化视角与海洋环境公益保护属性的矛盾。对相关论述进行分析后认为,海域国家所有权并非一种私法所有权,而是一种明示的公共财产权体制,其将海洋这种环境公共物品视为公共财产并防止其成为私法交易的对象,实质赋予国家的是以保护公共利益为中心的公权力。相似地,领海外国家管辖海域基于环境管制为公众保留了享有良好环境的公共利益,使海洋生态环境脱离自由获取,确立了一种隐含的公共财产权。因此,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是一种基于财产权的救济思路,其将海洋生态环境视作“公产”,政府基于对公共财产保护和管理的公权力诉请救济,是一种公益属性的“公产诉讼”。在功能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强调以“损害赔偿”完成生态修复,在诉讼顺位上应优先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同时,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需实现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完善诉讼前置程序,明确行政先于司法的救济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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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海洋生态环境损害
政府索赔
海域国家所有权
公共财产权
公产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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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marin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damage
government’s claims
national ownership of maritime areas
public property right
public property lit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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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68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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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船舶污染损害侵权责任及索赔主体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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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盛泉
荆甫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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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烟台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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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海事》
2008年第3期38-4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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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船舶污染事故是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主要原因之一,建立完善的船舶污染损害索赔机制,保证受损方获得及时的赔偿,是恢复海洋环境、维护受害者利益所必须的。文中从民法的基本原理出发,对国家海域所有权、海域使用权等进行了论述,并按照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原则,对索赔权利主体的确定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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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船舶污染事故
民法
国家海域所有权
海域使用权
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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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ollution incident of ships
civil law
national ownership of sea
usufruct of sea area
compen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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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68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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