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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十年:成就、不足与发展——以与常设国际仲裁法庭、国际法院的比较实证分析为视角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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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曾沧 卢建祥 《中国海洋法学评论(中英文版)》 2007年第1期115-125,共11页
国际海洋法法庭自1996开始履行审理海洋争端职责以来,迄今已10年。本文通过其与常设国际仲裁法庭、国际法院10年来处理海洋争端情况的比较实证分析,得出结论:国际海洋法法庭对“临时措施”、“船只和船员的迅速释放”两类程序性争端... 国际海洋法法庭自1996开始履行审理海洋争端职责以来,迄今已10年。本文通过其与常设国际仲裁法庭、国际法院10年来处理海洋争端情况的比较实证分析,得出结论:国际海洋法法庭对“临时措施”、“船只和船员的迅速释放”两类程序性争端具有强制管辖权,其对此两类案件的处理成就斐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规定的仲裁,具有“剩余备用”性质,它已成为联系《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常设国际仲裁法庭的桥梁;国际海洋法法庭对海洋争端的强制性管辖存在法定和约定的例外,对争端实体问题的处理已成为其最为薄弱的环节;由于“区域”海底资源开发仍处在勘探阶段,海底争端分庭未受理过任何案件,但海底争端分庭在处理海底争端方面具有“强制管辖权”、“当事方”、“可适用的法律”三方面优势,随着“区域”海底资源开发大规模、大批量的实质进行,海底争端分庭处理海底争端的潜力巨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海洋法法庭 海底争 端分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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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蒙特·卡夫卡”号案析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地位和作用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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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慧 《国际关系学院学报》 2002年第1期34-40,共7页
国际海洋法法庭是专门处理海洋法争端的常设性国际司法机构 ,成立至今处理的大多是关于“船只和船员的迅速释放”的案件 ,“蒙特·卡夫卡”号案即是此类典型案例。通过分析法庭对“蒙特·卡夫卡”号案的审理可知 ,法庭在有关“... 国际海洋法法庭是专门处理海洋法争端的常设性国际司法机构 ,成立至今处理的大多是关于“船只和船员的迅速释放”的案件 ,“蒙特·卡夫卡”号案即是此类典型案例。通过分析法庭对“蒙特·卡夫卡”号案的审理可知 ,法庭在有关“船只和船员的迅速释放”、规定“临时措施”以及有关海底争端的案件方面具有强制管辖权 ,这使法庭在处理海洋法争端方面处于独特的重要地位。但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法庭不是处理海洋法争端的唯一机构。实践中 ,更多的海洋法争端被提交到了国际法院。基于此 ,我们应正确认识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地位和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海洋法法庭 海洋法争端 “蒙特·卡夫卡”号案 迅速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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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地位和作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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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斯琴 《内蒙古电大学刊》 2003年第6期6-7,共2页
国际海洋法法庭作为专门处理海洋法争端的常设性国际司法机构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国际海洋法法庭规约》的规定 ,在有关“船只和船员的迅速释放”、规定“临时措施”以及有关海底争端的案件方面具有强制管辖权 。
关键词 国际海洋法法庭 海洋法争端 国际司法机构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国际海洋法法庭规约》 地位 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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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提起南海争端仲裁的国际法分析及我国的应对建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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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燕妮 《唐山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55-58,共4页
中国与菲律宾的南海争端由来已久,菲律宾就南海争端在国际海洋法法庭向中国提起强制仲裁程序。仲裁程序的启动将产生何种国际法效果,我国应当如何积极利用国际法规则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对此,将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入手,对公约强制... 中国与菲律宾的南海争端由来已久,菲律宾就南海争端在国际海洋法法庭向中国提起强制仲裁程序。仲裁程序的启动将产生何种国际法效果,我国应当如何积极利用国际法规则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对此,将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入手,对公约强制仲裁程序进行评论,并对我国的积极应对策略进行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菲南海争端 国际仲裁 海洋法公约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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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理海 法律·正义·海洋——追记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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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红云 《中国审判》 2007年第5期14-19,共6页
赵理海(1916年7月3日~2000年10月10日),著名国际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1996年~2000年)。曾任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法制委员会委员、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希腊国际... 赵理海(1916年7月3日~2000年10月10日),著名国际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1996年~2000年)。曾任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法制委员会委员、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希腊国际公法与国际关系学会"国际理事会"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海洋法学会副会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海洋法法庭 国际法学 海洋法争端 法官 法制委员会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中国海洋 正义 和平统一 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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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提起南海争端强制仲裁程序与中国的应对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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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民才 《现代国际关系》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51-57,共7页
2013年1月,菲律宾就南海争端向中国提起强制仲裁程序。中菲两国接受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强制仲裁的义务,因而菲律宾启动南海争端的仲裁程序无需中国同意。但是,菲律宾启动该仲裁程序,违反了中菲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达成的共... 2013年1月,菲律宾就南海争端向中国提起强制仲裁程序。中菲两国接受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强制仲裁的义务,因而菲律宾启动南海争端的仲裁程序无需中国同意。但是,菲律宾启动该仲裁程序,违反了中菲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达成的共识,存在法律适用错误,中国有正当理由不予接受。中国的不接受在强制仲裁程序中只意味着对仲裁庭管辖权的初步反对,却不能阻止仲裁程序本身的进行,因而中国积极参与仲裁程序肯定比消极对待更能收到积极的效果。因此,中国应该参与仲裁庭的组建,并与菲律宾积极谈判和协商,争取终止仲裁程序。如果仲裁庭最终建立起来,则中国应出席仲裁庭,坚持反对仲裁庭的管辖权和可受理性。按照"南方蓝鳍金枪鱼案"裁决的推理与裁定,仲裁庭最终应该裁定对中菲南海争端没有管辖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菲关系 南海争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强制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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