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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CFC法对积极所得与消极所得的征税处理
1
作者
王淼
那力
《亚太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65-70,共6页
受控外国公司税制(CFC规则)是OECD各成员国的一项重要反避税措施。新西兰与其他OECD成员国不同,是唯一对来自CFC的积极所得征税的国家,这种税收政策使其经济、海外投资受到严重的不利影响。2008至今,新西兰一直致力于新的CFC立法,修改...
受控外国公司税制(CFC规则)是OECD各成员国的一项重要反避税措施。新西兰与其他OECD成员国不同,是唯一对来自CFC的积极所得征税的国家,这种税收政策使其经济、海外投资受到严重的不利影响。2008至今,新西兰一直致力于新的CFC立法,修改对本国居民的受控外国公司所得的征税方式。新的CFC规则效仿其他OECD成员国的作法,将CFC产生的积极所得排除在应纳税所得之外。积极所得和消极所得的法定区分标准,以及如何防止纳税人利用该标准进行跨境避税,是新CFC法的两个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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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受控外国公司
积极
所得
消极所得
新西兰
国际税法
原文传递
“双边”抑或“多边”:国际税收规则体系的困境与出路
2
作者
徐伟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4期92-96,共5页
以“积极收入在来源国征收、消极收入在居民国征收”为主要内容的现行国际税收规则体系肇始于上个世纪20年代,实践证明,上述规则的固有缺陷滋生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为此,G20和OECD主自2013年起实施BEPS一揽子行动计划,并取得一...
以“积极收入在来源国征收、消极收入在居民国征收”为主要内容的现行国际税收规则体系肇始于上个世纪20年代,实践证明,上述规则的固有缺陷滋生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为此,G20和OECD主自2013年起实施BEPS一揽子行动计划,并取得一定成果。然而,上述行动计划并不能彻底解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建议以跨国企业集团整体为纳税主体,采用公式分配方法,改采“积极收入在居民国征收、消极收入在来源国征收”的方法,构建新的多边税收协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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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BEPS公约
受益原则
积极
所得
在居民国征收
消极所得
在来源国征收
下载PDF
职称材料
跨境所得税征收规则的反思与重构
被引量:
1
3
作者
徐海燕
徐伟
《国际税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24-32,共9页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数字化进程的加快,现行“积极所得在来源国征收、消极所得在居民国征收”的跨境所得税征收规则在适用中面临着严峻挑战。各国公司所得税税制的巨大差异导致上述规则在实践中严重偏离了受益原则。本文主张从受益原...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数字化进程的加快,现行“积极所得在来源国征收、消极所得在居民国征收”的跨境所得税征收规则在适用中面临着严峻挑战。各国公司所得税税制的巨大差异导致上述规则在实践中严重偏离了受益原则。本文主张从受益原则出发,关注公司作为一组“默示”或“明示”合同的经济结构特征,建议重构以跨国公司集团整体为纳税主体、以累进税率为关键、以公式分配为基础、以“积极所得主要在居民国征收、消极所得主要在来源国征收”为核心的跨境所得税征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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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司
所得
税
支付能力理论
受益原则
积极
所得
消极所得
原文传递
受控外国公司法律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被引量:
11
4
作者
张文春
张飞飞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59-63,共5页
国外的受控外国公司法律制度旨在避免纳税人延迟纳税的行为。而我国针对居民境外所得,尤其是避税地受控外国公司所得的税务处理办法仍是空白。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资本流出与流入存在较大差距的现实,顺应两税合并的税改趋势,有助于我...
国外的受控外国公司法律制度旨在避免纳税人延迟纳税的行为。而我国针对居民境外所得,尤其是避税地受控外国公司所得的税务处理办法仍是空白。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资本流出与流入存在较大差距的现实,顺应两税合并的税改趋势,有助于我国制定受控外国公司法律制度的框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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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受控外国公司(CFC)
延迟纳税
避税地
消极所得
原文传递
投资控股公司受益所有人认定的域外经验与启示
被引量:
2
5
作者
顾涛
《国际税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9期70-79,共10页
投资控股公司主要从事消极性投资管理活动,当这类公司取得境外汇入的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时,所得的受益所有人认定结果将直接决定其能否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当前,双边税收协定中关于受益所有人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受益所有人含...
投资控股公司主要从事消极性投资管理活动,当这类公司取得境外汇入的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时,所得的受益所有人认定结果将直接决定其能否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当前,双边税收协定中关于受益所有人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受益所有人含义和认定标准长期存在分歧,而投资控股公司业务活动的特殊性加剧了这一分歧。意大利、加拿大、英国等关于投资控股公司受益所有人认定标准为国际社会相关理论研究和税收实践提供诸多启示。中国应在借鉴域外经验基础上完善投资控股公司受益所有人认定的税收规则体系,同时投资控股公司应注重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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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投资控股公司
受益所有人
消极所得
法律性标准
经济实质性标准
原文传递
论美国97减税法案在国际税收领域的简化
6
作者
方乐平
《涉外税务》
CSSCI
1998年第7期27-30,共4页
关键词
减税法案
国际税收
跨国纳税人
外国税收
表决权
外国投资公司
受控外国公司
新规定
消极所得
处理方法
全文增补中
题名
新西兰CFC法对积极所得与消极所得的征税处理
1
作者
王淼
那力
机构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
吉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系
出处
《亚太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65-70,共6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际税法的热点问题与核心问题研究"(12BFX133)的资助。本文作者分别为项目参与人与负责人
文摘
受控外国公司税制(CFC规则)是OECD各成员国的一项重要反避税措施。新西兰与其他OECD成员国不同,是唯一对来自CFC的积极所得征税的国家,这种税收政策使其经济、海外投资受到严重的不利影响。2008至今,新西兰一直致力于新的CFC立法,修改对本国居民的受控外国公司所得的征税方式。新的CFC规则效仿其他OECD成员国的作法,将CFC产生的积极所得排除在应纳税所得之外。积极所得和消极所得的法定区分标准,以及如何防止纳税人利用该标准进行跨境避税,是新CFC法的两个核心问题。
关键词
受控外国公司
积极
所得
消极所得
新西兰
国际税法
Keywords
CFC, active income, passive income, New Zealand, international taxation
分类号
F810.442 [经济管理—财政学]
原文传递
题名
“双边”抑或“多边”:国际税收规则体系的困境与出路
2
作者
徐伟
机构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
出处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4期92-96,共5页
文摘
以“积极收入在来源国征收、消极收入在居民国征收”为主要内容的现行国际税收规则体系肇始于上个世纪20年代,实践证明,上述规则的固有缺陷滋生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为此,G20和OECD主自2013年起实施BEPS一揽子行动计划,并取得一定成果。然而,上述行动计划并不能彻底解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建议以跨国企业集团整体为纳税主体,采用公式分配方法,改采“积极收入在居民国征收、消极收入在来源国征收”的方法,构建新的多边税收协定体系。
关键词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BEPS公约
受益原则
积极
所得
在居民国征收
消极所得
在来源国征收
Keywords
base erosion and profit transfer
BEPS convention
benefit principle
tax on positive income in residential country
tax on passive income in source country
分类号
D912.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跨境所得税征收规则的反思与重构
被引量:
1
3
作者
徐海燕
徐伟
机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出处
《国际税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24-32,共9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税收治理体系研究”(项目批准号为20ZDA1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数字化进程的加快,现行“积极所得在来源国征收、消极所得在居民国征收”的跨境所得税征收规则在适用中面临着严峻挑战。各国公司所得税税制的巨大差异导致上述规则在实践中严重偏离了受益原则。本文主张从受益原则出发,关注公司作为一组“默示”或“明示”合同的经济结构特征,建议重构以跨国公司集团整体为纳税主体、以累进税率为关键、以公式分配为基础、以“积极所得主要在居民国征收、消极所得主要在来源国征收”为核心的跨境所得税征收规则。
关键词
公司
所得
税
支付能力理论
受益原则
积极
所得
消极所得
Keywords
Corporate income tax
Theory of ability to pay
Principle of benefit
Positive income
Passive income
分类号
F810.42 [经济管理—财政学]
原文传递
题名
受控外国公司法律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被引量:
11
4
作者
张文春
张飞飞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59-63,共5页
文摘
国外的受控外国公司法律制度旨在避免纳税人延迟纳税的行为。而我国针对居民境外所得,尤其是避税地受控外国公司所得的税务处理办法仍是空白。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资本流出与流入存在较大差距的现实,顺应两税合并的税改趋势,有助于我国制定受控外国公司法律制度的框架体系。
关键词
受控外国公司(CFC)
延迟纳税
避税地
消极所得
分类号
D91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投资控股公司受益所有人认定的域外经验与启示
被引量:
2
5
作者
顾涛
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出处
《国际税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9期70-79,共10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一带一路’建设与中国国际税收法律制度改革创新研究”(项目批准号:18ZDA10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投资控股公司主要从事消极性投资管理活动,当这类公司取得境外汇入的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时,所得的受益所有人认定结果将直接决定其能否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当前,双边税收协定中关于受益所有人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受益所有人含义和认定标准长期存在分歧,而投资控股公司业务活动的特殊性加剧了这一分歧。意大利、加拿大、英国等关于投资控股公司受益所有人认定标准为国际社会相关理论研究和税收实践提供诸多启示。中国应在借鉴域外经验基础上完善投资控股公司受益所有人认定的税收规则体系,同时投资控股公司应注重税务合规。
关键词
投资控股公司
受益所有人
消极所得
法律性标准
经济实质性标准
Keywords
Investment holding company
Beneficial owner
Passive income
Legal standard
Economic substantive standard
分类号
F810.42 [经济管理—财政学]
原文传递
题名
论美国97减税法案在国际税收领域的简化
6
作者
方乐平
机构
上海财经大学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98年第7期27-30,共4页
关键词
减税法案
国际税收
跨国纳税人
外国税收
表决权
外国投资公司
受控外国公司
新规定
消极所得
处理方法
分类号
D99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全文增补中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新西兰CFC法对积极所得与消极所得的征税处理
王淼
那力
《亚太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3
0
原文传递
2
“双边”抑或“多边”:国际税收规则体系的困境与出路
徐伟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跨境所得税征收规则的反思与重构
徐海燕
徐伟
《国际税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
1
原文传递
4
受控外国公司法律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张文春
张飞飞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05
11
原文传递
5
投资控股公司受益所有人认定的域外经验与启示
顾涛
《国际税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
2
原文传递
6
论美国97减税法案在国际税收领域的简化
方乐平
《涉外税务》
CSSCI
1998
0
全文增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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