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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权消灭原因刍论 被引量:3
1
作者 徐科琼 《行政与法》 2009年第5期120-122,共3页
尽管劳动合同法不同于传统民法而属于社会法范畴,但民法上除斥期间经过、相对人催告和解除事由消失解除权消灭等原因,原则上应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后,另一方当事人仍可于合理期间内行使解除权再行解除。
关键词 劳动合同 解除权 消灭原因 法律双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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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解除权应遵循的步骤和消灭原因
2
作者 张春舒 梁志平 《中国商贸》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103-103,共1页
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得不到正常履行在所难免,应当允许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关系,以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这就涉及合同解除权。
关键词 合同解除权 消灭原因 合同关系 适应形势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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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留置权的消灭原因
3
作者 陈龙业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8年第3期31-35,共5页
留置权的消灭原因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标的物在实物形态上的灭失不必然导致留置权的消灭;混同可以作为留置权的消灭原因,但在留置权与质权或抵押权混同时只有在它们所担保债务同一时方发生留置权消灭的效果;留置权可基于主债权诉讼时效的... 留置权的消灭原因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标的物在实物形态上的灭失不必然导致留置权的消灭;混同可以作为留置权的消灭原因,但在留置权与质权或抵押权混同时只有在它们所担保债务同一时方发生留置权消灭的效果;留置权可基于主债权诉讼时效的届满而丧失"胜诉权";占有的一时丧失并不能导致留置权的消灭;相当"人保"而非"物保"的提出须以债权人接受为必要而消灭留置权;债权清偿期的延缓不能作为留置权的消灭原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留置权 担保物权 消灭原因 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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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船舶优先权消灭原因的几点思考
4
作者 王思成 张先立 《青岛远洋船员学院学报》 2005年第3期25-28,共4页
船舶优先权作为海商法所特有的一项法律制度,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在主债权尚未得到清偿时,也会因为一些特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归于消灭。本文针对我国《海商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的船舶优先权消灭原因合理性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 船舶 优先权 消灭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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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情形下法律原因嗣后消灭的税收返还请求权时效分析
5
作者 何镓杰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 2021年第1期147-157,共11页
在纳税申报情形下,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嗣后消灭,基于法律适用的视角,嗣后型返还请求权不能直接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1条的规定;嗣后型返还请求权的时效期间应当类推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1条规定的3年期间,而起算点应当类推适用... 在纳税申报情形下,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嗣后消灭,基于法律适用的视角,嗣后型返还请求权不能直接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1条的规定;嗣后型返还请求权的时效期间应当类推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1条规定的3年期间,而起算点应当类推适用《民法典》第188条第2款规定的客观起算时点,即自引起税收债务溯及消灭的事由发生之日起算。基于法律修订的视角,建议将税收返还请求权的成立要件扩大为无法律上原因;将税收返还请求权的时效期间延长至5年;将税收返还请求权时效期间的起算点设置为请求权成立之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纳税申报 法律原因嗣后消灭 税收返还请求权 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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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票据关系对原因关系之影响
6
作者 王艳梅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79-85,共7页
"创设票据的原因关系不会影响票据关系的效力"已经成为基本常识,但是票据关系对原因关系构成何种影响?遵从影响原因关系的法律事实是票据授受过程中出票人与收款人或者背书人与被背书人达成的协议的理论基础,论文阐述了票据... "创设票据的原因关系不会影响票据关系的效力"已经成为基本常识,但是票据关系对原因关系构成何种影响?遵从影响原因关系的法律事实是票据授受过程中出票人与收款人或者背书人与被背书人达成的协议的理论基础,论文阐述了票据授受影响原因关系的具体表现。原则上即使存在票据的授受,也不因此而使既存的债权债务当然消灭。原因债权是否消灭,要看当事人授受票据的目的制约。如果当事人意思不明,接受票据的人应该同时享有两种权利,只是通常首先行使票据上的权利,在特定情形下也可先行使原因债权,只是需要返还票据。如果票据丧失,债务人可以主张用除权判决作为交换条件而支付的抗辩。出现票据债权因时效消灭的情形时,如果债权人不能举证,就必须出示票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票据授受协议 原因债权行使顺序 原因债权消灭 票据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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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权利抵押权 被引量:14
7
作者 屈茂辉 《法商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2期65-70,共6页
权利抵押权即以可以转让的用益物权为标的物的抵押权。权利抵押权的标的物范围因各国及地区法律规定的不同而各异。权利抵押权的设立由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进行 ,抵押合同从成立时起生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权利抵押权的效... 权利抵押权即以可以转让的用益物权为标的物的抵押权。权利抵押权的标的物范围因各国及地区法律规定的不同而各异。权利抵押权的设立由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进行 ,抵押合同从成立时起生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权利抵押权的效力有其特殊性 ,其消灭原因包括抵押期限届满和抵押人放弃权利两种。我国未来的《物权法》应对这一制度作出明确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利抵押权 标的物 效力 合同 消灭原因 立法 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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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务中的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
8
作者 赵文英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6期84-87,共4页
【裁判要旨】抵销作为债的消灭原因之一,分为法定与约定,我国合同法分别对两种抵销作了规定。法定抵销是一种比较严格的抵销,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约定抵销是一种相对自由的抵销,旨在保护约定当事人的协议自主。
关键词 法定抵销 合同债务 消灭原因 相对自由 合同法 债权人 当事人 约定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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