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规制违反一个中国原则涉台广告的法律难题及政策思考 被引量:1
1
作者 吴加明 倪惠华 《台湾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82-89,共8页
将台湾作为“国家”宣称等违反一中原则的涉台广告屡屡出现,损害国家尊严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民众维护统一的情感,造成恶劣影响。而相关文件主要适用于新闻报道、出版等领域,无法适用于商业广告。法律层面看,《反分裂国家法》无法直接适... 将台湾作为“国家”宣称等违反一中原则的涉台广告屡屡出现,损害国家尊严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民众维护统一的情感,造成恶劣影响。而相关文件主要适用于新闻报道、出版等领域,无法适用于商业广告。法律层面看,《反分裂国家法》无法直接适用,实践中主要是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4款将其认定为“损害国家尊严或利益的广告”并予以相应行政处罚。但该规制方式存在过于依靠政府主导、无法涵盖非广告类用语、民事和刑事责任缺位等不足。应依据《宪法》、《反分裂国家法》之规定,区分故意和过失等不同类型的违规涉台广告,参考“英烈人格权保护”增设相应侵权责任,并在刑法中增设“侮辱国格罪”。同时,可将此类案件纳入检察公益诉讼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个中国原则 涉台广告 国家尊严 公共利益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