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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我国涉外一般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立法考量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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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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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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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0期59-6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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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院地法原则虽在现代一般侵权法律适用中已失去其主导地位,仅在海事、航空等特殊侵权中有可能独立发挥作用,但在一般侵权法律适用中,总是在受害人利益保护或法院地国家利益保护等问题上,被法官有意或无意考虑到。从这个意义上说,重叠性冲突规范存在的意义也在于此,但侵权行为下损害赔偿的认定较侵权行为认定更有现实意义,因此我国在未来立法时,可借鉴德国的做法,受害人主张的赔偿请求不得超出我国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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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涉外一般侵权行为
法律适用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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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5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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