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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GDPR及对中国涉欧企业的影响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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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贵生 《对外经贸实务》 北大核心 2018年第7期45-48,共4页
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简称GDPR),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在欧盟28国强制实施。该条例条款详尽复杂,涉及范围广泛,且惩罚措施严厉,把信息安全中关于隐私保护的范畴和重要性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条例的实施,对欧盟企业及与欧盟发生业... 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简称GDPR),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在欧盟28国强制实施。该条例条款详尽复杂,涉及范围广泛,且惩罚措施严厉,把信息安全中关于隐私保护的范畴和重要性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条例的实施,对欧盟企业及与欧盟发生业务往来的企业都有着重大影响。中国涉欧企业也应积极应对GDPR的实施,本文在GDPR内容解析的基础上,探讨了其对中国涉欧企业的影响,并提出相应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GDPR 数据安全 中国涉欧企业 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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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R影响下我国涉欧企业的数据合规路径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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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灵 《经济研究导刊》 2020年第21期166-167,199,共3页
欧盟正式颁布实施《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至今,各成员国企业在其影响下已纷纷采取措施适应GDPR的合规要求,但还是面临着难以跟进监管要求、合规成本高昂、违规成本高昂等巨大挑战。GDPR基于其... 欧盟正式颁布实施《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至今,各成员国企业在其影响下已纷纷采取措施适应GDPR的合规要求,但还是面临着难以跟进监管要求、合规成本高昂、违规成本高昂等巨大挑战。GDPR基于其宽泛的管辖权,也给我国涉欧企业带来了数据合规挑战。面对这一挑战,我国涉欧企业应将其视为机遇而非负担,积极构建数据合规路径,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基于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数据合规之路:一是构建成熟的数据合规组织体系,二是建立完备的数据合规防范体系,三是形成健全的数据风险应对体系,四是积极运用智能化方式推进数据合规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GDPR 涉欧企业 数据合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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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R域外效力对我国互联网企业的挑战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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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京波 苏希春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13-122,共10页
欧洲是中国互联网企业发展的重要市场,GDPR第3条极大地扩大了其域外效力,直接把中国企业纳入GDPR管辖之下。在数据跨境场景下,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和域外效力制度对于“域外的欧盟数据”起到双重保障,二者结合对涉欧中国互联网企业产生巨... 欧洲是中国互联网企业发展的重要市场,GDPR第3条极大地扩大了其域外效力,直接把中国企业纳入GDPR管辖之下。在数据跨境场景下,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和域外效力制度对于“域外的欧盟数据”起到双重保障,二者结合对涉欧中国互联网企业产生巨大挑战,企业需要在GDPR下合规经营。国家层面,中国需要在制度层面建设域外效力法治体系,并注重法院在域外效力规则构建中的作用。企业层面,中国涉欧的互联网企业需结合自身情况做出经营策略选择,判断自己是否属于GDPR的域外管辖范围,遵守适用于其业务的GDPR具体规则,并积极利用标准数据保护条款(SCCs)方式以及有约束力的企业规则体系应对GDPR下的合规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GDPR 域外效力 设立标准 目标指向标准 跨境数据流动规则 互联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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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数据隐私新规则对我国“涉欧”数字企业的影响及应对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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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弓永钦 《国际经济合作》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70-79,共10页
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已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生效,其管辖范围拓展至欧盟境外的"涉欧"数字企业。GDPR在个人数据主体权利强化、数据控制者和处理者的责任加强、跨境传输原则多样化三个方面的变化较大。GDPR的变化会... 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已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生效,其管辖范围拓展至欧盟境外的"涉欧"数字企业。GDPR在个人数据主体权利强化、数据控制者和处理者的责任加强、跨境传输原则多样化三个方面的变化较大。GDPR的变化会使我国"涉欧"数字企业合规成本增加,导致在欧盟市场推进受阻,数字行业创新速度下降,数字产业供应链管理成本增加。应对GDPR对我国"涉欧"数字企业的影响,我国应加快个人数据保护统一立法、推进行业自律机制与全球行业标准、加入区域性数据隐私规则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盟数据隐私新规则 ”数字企业 影响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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