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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淫秽性”谈规范构成要件要素认定的实体及程序路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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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洪兵 麻侃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年第4期63-65,共3页
“淫秽性”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故意的认识因素。欠缺“淫秽性”认识的认识错误属于事实错误,阻却故意,不构成淫秽物品犯罪。应该在将淫秽物品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大为降低的前提下,将欠缺“淫秽性”认识的证明责... “淫秽性”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故意的认识因素。欠缺“淫秽性”认识的认识错误属于事实错误,阻却故意,不构成淫秽物品犯罪。应该在将淫秽物品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大为降低的前提下,将欠缺“淫秽性”认识的证明责任分配给被告承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淫秽性 认识错误 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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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秽物品的“淫秽性”之判断标准--以社会通念为基点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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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小燕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39-144,共6页
日本刑法理论中采用"利益衡量论"和"相对淫秽性"的观点来对淫秽物品的"淫秽性"进行判断。但"利益衡量论"赋予了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而且该说运用的前提———"利益"之比较并不明确... 日本刑法理论中采用"利益衡量论"和"相对淫秽性"的观点来对淫秽物品的"淫秽性"进行判断。但"利益衡量论"赋予了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而且该说运用的前提———"利益"之比较并不明确;而"相对淫秽性"理论中,无论是"主观说"中依据作者或出版者的意图来判断,还是"客观说"中根据读者背景及环境来判断,都有其局限性。要认识淫秽物品所具有的淫秽性,在社会通念这种抽象的规范要素的基础上,采用客观的、记述的方式将淫秽性具体化是妥当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淫秽性 社会通念 利益衡量论 相对淫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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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淫秽物品”的认定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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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超令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4期44-48,共5页
对于淫秽物品的认定,虽然我国现行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着明文规定,但对于如何认定淫秽物品,在刑法理论界一直存有争议,这也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淫秽物品的认定不同。本文通过对淫秽物品的载体范围、淫秽物品"淫秽性"的判断标... 对于淫秽物品的认定,虽然我国现行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着明文规定,但对于如何认定淫秽物品,在刑法理论界一直存有争议,这也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淫秽物品的认定不同。本文通过对淫秽物品的载体范围、淫秽物品"淫秽性"的判断标准、淫秽性与科学性、艺术性并存时淫秽物品的判断等几个方面出发,对于应该如何认定淫秽物品进行详细讨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淫秽物品 淫秽性 科学 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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