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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事诉讼中的伪证及防治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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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铁初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52-63,共12页
清代民事诉讼中伪证泛滥,其比例高、种类多样、手段高明。民众文化水平低、诉讼制度的缺陷及诉讼人员的贪婪是伪证泛滥的主要原因。清代立法对伪证现象进行了规制,司法实践中也采取了一定的手段应对这一现象,却没有取得明显效果。不过... 清代民事诉讼中伪证泛滥,其比例高、种类多样、手段高明。民众文化水平低、诉讼制度的缺陷及诉讼人员的贪婪是伪证泛滥的主要原因。清代立法对伪证现象进行了规制,司法实践中也采取了一定的手段应对这一现象,却没有取得明显效果。不过清代司法官员审查判断证据的态度及方法对今天的司法实践依然有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民事诉讼 伪证 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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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事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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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兆涛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第1期145-150,共6页
基于无讼的基本价值追求,清代州县官在司法实践中创造了批饬调处的纠纷解决机制,并使国法所规定的审判纠纷解决机制的运作呈现出调处化的特点,最终形成了清代民事诉讼制度的州县官批饬调处与调处化的州县官审判双重纠纷解决机制并立的... 基于无讼的基本价值追求,清代州县官在司法实践中创造了批饬调处的纠纷解决机制,并使国法所规定的审判纠纷解决机制的运作呈现出调处化的特点,最终形成了清代民事诉讼制度的州县官批饬调处与调处化的州县官审判双重纠纷解决机制并立的格局。清代民事诉讼双重纠纷解决机制的确立对当时社会民事纠纷的解决具有一定积极意义,然而其自身的局限性注定其终被近代民事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所取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制史 清代民事诉讼 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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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四川南部县民事诉讼中的妇女与抱告制度——以清代四川《南部档案》为中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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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佩林 《中国乡村研究》 2010年第2期106-131,共26页
在元以前的律文中,妇女没有进入法律的视线,没有对妇女告状做出相应的规定。自元代以后,一直到明代,律文都规定妇女告状须有抱告,但在清代的律文中,妇女告状须有抱告的规定在律文中消失,直至清末又才出现。在清代,虽律文无规定,但在具... 在元以前的律文中,妇女没有进入法律的视线,没有对妇女告状做出相应的规定。自元代以后,一直到明代,律文都规定妇女告状须有抱告,但在清代的律文中,妇女告状须有抱告的规定在律文中消失,直至清末又才出现。在清代,虽律文无规定,但在具体的诉讼中此规定却是一直在执行。之所以限制妇女告状,主要是传统社会的妇女观使然,其次是防止女性本人或他人利用女性在诉讼方面的优势参与诉讼。通过选取《南部档案》自嘉庆九年至宣统三年的406件妇女参与诉讼的案件,从年龄、抱呈与妇女的关系、以子为抱、夫在告状,及妇女与抱告在呈状、差唤、参与堂审等方面的考察,说明了妇女与抱告在司法诉讼中呈现出复杂的面相,律例规定、官方认识与实际运作之间多有落差。通过对妇女诉讼与抱告制度的研究,我们看到一个有趣的事实。清廷总体上是限制妇女参加诉讼的,但恐妇女有冤无处可诉,而始有抱告制度之推行,但妇女或他人竟利用妇女的诉讼优势反其道而行之,'恃妇逞刁'、'支妇兴讼'、'窃名捏禀'之事经常出现,并将诬告之风愈演愈烈——这是政策制定者始料未及的。造成如此结局,制度上的疏漏、执行者的不力、民风不正乃是重要的原因。而这三种因素又相互作用,形成了恶性循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部档案》 清代民事诉讼 妇女 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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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事诉讼制度探微——兼论对清代民事诉讼制度的几点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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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明生 《探求》 2015年第3期49-57,共9页
清代存在着民法,且进入审判程序的民事案件数量不在少数。审判时名实分离,州县官的幕友起着实质性的作用。案件审判时重事实,重调查研究。裁判时有详尽的法律规范为依据且一般得到严格的遵循,而非"卡迪司法"。民事案件受理之... 清代存在着民法,且进入审判程序的民事案件数量不在少数。审判时名实分离,州县官的幕友起着实质性的作用。案件审判时重事实,重调查研究。裁判时有详尽的法律规范为依据且一般得到严格的遵循,而非"卡迪司法"。民事案件受理之前存在着强制性的诉前民间调解程序,民间调解贯彻于审判的始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民事诉讼 州县衙门审判 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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