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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拍卖后债权登记、确权诉讼、清偿分配相关程序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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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虹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9年第2期105-112,共8页
船舶资产的处置有别于其他动产及不动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此有特殊的程序规定。对司法实践中船舶拍卖后债权登记、确权诉讼、清偿分配中出现的若干程序法适用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及研究,提炼出一... 船舶资产的处置有别于其他动产及不动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此有特殊的程序规定。对司法实践中船舶拍卖后债权登记、确权诉讼、清偿分配中出现的若干程序法适用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及研究,提炼出一些共性的现象及问题加以分析,并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修改的角度,提出相关的法律修订的意见和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登记 确权诉讼 清偿分配 船舶拍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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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民法典中的夫妻债务制度比较研究——兼议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启示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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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月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35-43,共9页
在域外的多部民法典中,确立夫妻债务规则的立法模式可划分四类,其中在夫妻财产制中规定对外财产责任最为常见。实行不同种类夫妻财产制,配偶之间负担对外财产责任有别。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可区分为大、中、小、超小四种法例。配偶承担连... 在域外的多部民法典中,确立夫妻债务规则的立法模式可划分四类,其中在夫妻财产制中规定对外财产责任最为常见。实行不同种类夫妻财产制,配偶之间负担对外财产责任有别。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可区分为大、中、小、超小四种法例。配偶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通常限于共同生活的必要、共同财产所生债务、夫妻合意之债,且夫妻对半负担共同债务之清偿责任;个人财产仅在特定情形下对共同债务承担补充责任。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本人负责清偿。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配偶一方个人财产清偿了另一方配偶个人债务的,获益配偶方应予以补偿。基于保障对外财产责任履行和配偶另一方利益等考虑,立法禁止或限制配偶一方擅自处分、让与其财产或财产利益。我国制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确定夫妻对外财产责任时,既要充分考虑夫妻均是独立个体,有各自的个人利益,又要考虑夫妻是婚姻共同体的成员,彼此具有共同利益;坚持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既合理分配夫妻对财产责任负担,又要公平保护第三人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 配偶个人债务范围 清偿责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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