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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吉同钧清律讲义透视陕派律学的近代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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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时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4年第5期157-166,共10页
随着晚清变法修律活动的展开,新式法律教育也随之兴起。陕派律学代表人物吉同钧兼任京师法律学堂、京师法政学堂、律学馆以及大理院讲习所四处教习,主讲《大清律例》科。由于《大清律例》剧变为《大清现行刑律》及《大清新刑律》,吉同... 随着晚清变法修律活动的展开,新式法律教育也随之兴起。陕派律学代表人物吉同钧兼任京师法律学堂、京师法政学堂、律学馆以及大理院讲习所四处教习,主讲《大清律例》科。由于《大清律例》剧变为《大清现行刑律》及《大清新刑律》,吉同钧遂三易讲义,后称“清律讲义三部曲”。讲义揭示了吉同钧在近代法律转变中的核心观点,即坚守中国传统法律国粹,同时采辑西律之法。他不仅继承陕派律学创始人薛允升的律学研究成果,还打破传统律学同一法系之间横向比较的局限,开创性地将比较视野扩展到不同法系之间,提出“尽用西法”“参用西法”“西法万不能行而仍宜遵守中法”“中律过重亟应改易”四种比较中西律方案。这一中西法律比较分析框架,是近代法律转型的一大突破,也为当前看待中西律之差异提供理论背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末变法修律 清律讲义 吉同钧 陕派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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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化背景下的律学教育——以《大清律讲义》为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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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宪华 周向阳 《凯里学院学报》 2009年第5期66-70,共5页
在清末法制改革的背景下,为培养法科人才,佐理新政,修律大臣奏请设立了法科学校,"大清律例"为这些学校开设的课程之一。身兼律学馆、大理院讲习所、京师法律学堂、京师法政学堂四处讲习的吉同钧以笔代舌,作《大清律讲义》,以... 在清末法制改革的背景下,为培养法科人才,佐理新政,修律大臣奏请设立了法科学校,"大清律例"为这些学校开设的课程之一。身兼律学馆、大理院讲习所、京师法律学堂、京师法政学堂四处讲习的吉同钧以笔代舌,作《大清律讲义》,以备教学之用,并付梓印行,广为流传。从该讲义的内容,我们可窥探法制近代化背景下,律学教育秉承法制改革、培养实用人才的宗旨,一方面继承传统注释律学的传统,另一方面也融合了西方法制文明的成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末法制改革 律学教育 清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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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同钧清律讲义的版本、成书过程及其价值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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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亦工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135-149,共15页
中国法律教育的创办始自光绪末叶的变法修律运动期间。其时清廷“废科举而设学堂,始立法律专门”,《大清律例》成为一门专修课程。陕派律学代表人物之一的吉同钧在主讲该门课程的六年期间,形成了多部不同版本的清律讲义,其中有三部讲义... 中国法律教育的创办始自光绪末叶的变法修律运动期间。其时清廷“废科举而设学堂,始立法律专门”,《大清律例》成为一门专修课程。陕派律学代表人物之一的吉同钧在主讲该门课程的六年期间,形成了多部不同版本的清律讲义,其中有三部讲义近年业已影印或点校出版,影响很大。但是关于吉氏的生平以及这几部讲义之间的关联性和成书过程,学界还有一些模糊不清的认识。通过新见吉氏卒年资料和新发现的廿卷本《大清律讲义》,可对上述问题加以考订、梳理和推断,并尝试着对这几部清律讲义的史料价值以及吉氏在清末法律改革中的作用和影响略做评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沈家本 清末修律 《大清律讲义 《大清律讲义 《大清现行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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