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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渎职案件立案前的监督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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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长来
贺继成
朱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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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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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14年第17期14-15,1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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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打击和预防渎职犯罪是反渎职侵权局的使命,侦查渎职类犯罪是被动的事后追责,依法进行法律监督是主动的事前预防,渎职类案件在损失发生后寻找责任主体及规章制度,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阻力,背后的原因,既有行政部门的利益问题也有法规的漏洞问题。现在有些责任单位为了逃避发生渎职后法律的制裁,从工作制度、责任主体等方面对渎职责任进行规避,这是渎职案件在新时期遇到的新问题。文章就反渎职监督前置、有的放矢的新工作方法进行探索,对立案前案件基础的培养作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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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监督
反渎职
渎职犯罪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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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D924.39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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