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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港口合资企业经营期限的调整问题
1
作者
史国光
李善友
《中国港口》
2003年第4期11-12,共2页
合资企业的经营期限是需要合资双方谈判确定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又是政府对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批重点.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建设港口码头优惠待遇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港口合营企业允...
合资企业的经营期限是需要合资双方谈判确定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又是政府对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批重点.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建设港口码头优惠待遇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港口合营企业允许有较长的合营期,可以超过30年.合营期满后,如合营各方同意还可以延长合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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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港口合资企业
经营期限
修改办法
集装箱运输
跨国
港口
投资
国际做法
投资预测回收期
合理年限盈利年
原文传递
题名
浅谈港口合资企业经营期限的调整问题
1
作者
史国光
李善友
机构
交通部规划研究院水运规划所
出处
《中国港口》
2003年第4期11-12,共2页
文摘
合资企业的经营期限是需要合资双方谈判确定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又是政府对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批重点.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建设港口码头优惠待遇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港口合营企业允许有较长的合营期,可以超过30年.合营期满后,如合营各方同意还可以延长合营期限.
关键词
港口合资企业
经营期限
修改办法
集装箱运输
跨国
港口
投资
国际做法
投资预测回收期
合理年限盈利年
分类号
F550.6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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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谈港口合资企业经营期限的调整问题
史国光
李善友
《中国港口》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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