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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湿地保护法治的功能演进与发展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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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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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海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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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土地科学》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38-46,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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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绿色发展背景下淮河流域蓄滞洪区人水和谐的社会机制研究”(23YJC840020)
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沿淮行蓄洪区人水冲突及其调适进路研究”(B230207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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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研究目的:梳理和阐释我国湿地保护法治建构的内在逻辑与发展向度。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和文献分析法。研究结果:(1)我国湿地保护法治历经了从“抢救性治理”到“全面性治理”再到“整体性治理”的建构历程,湿地保护法治的功能随之不断嬗变,在规范面向上表现为“要素保护—功能保护—系统保护”的递进完善,在实践面向上表现为“利用管理—保护管理—安全管理”的辩证发展。(2)鉴于环境增益、绿色发展与生态安全的战略需求,我国湿地保护法治需要超越“人域法”规范的内生困境、复归法益保障的价值偏离、补强风险防控的规制局限。(3)基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旨归,湿地保护法治应以形塑人际同构的秩序性、利益分配的公平性和风险防控的调适性为功能指引。研究结论:面向未来,需进一步强化湿地保护法治向协同性与适应性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理性与生态理性的良性互动,推进湿地保护与湿地利用的规范共进,寻求风险规制与风险适应的制度同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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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湿地保护法治
人际同构
湿地利用
湿地保护
利益分配
风险调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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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ule of law on wetland protection
interpersonal isomorphism
wetland utilization
wetland protection
interest distribution
risk adap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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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301.2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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