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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土地一级开发中法律关系的厘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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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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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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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0期45-53,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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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政府融资平台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约定根据土地开发上市后的交易价格确定投资方的利润分配比例,由投资方承担土地出让价格不能弥补投资成本的风险,应认定双方的法律关系为合伙关系。政府融资平台根据土地出让价格来确定投资方的收益,仅是确定收益的一种计算方法,政府全额收取了土地摘牌方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后,再根据财政预算依法向政府融资平台划转资金,由政府融资平台以自有资金向投资方支付收益,不应据此认为该约定变相挤占了土地出让金而无效,政府融资平台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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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土地合作开发合同
溢价分成
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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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3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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