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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判决的溢外效力:理论逻辑与制度建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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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正国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2013年第5期88-93,共6页
行政判决的效力范围是行政判决效力理论和实践的关键。行政判决的效力具有个案效力和溢外效力的双重性,溢外效力是由个案效力而衍生出来的效力,具有次生性、外围性、辐射性和普遍性等特征,具体形式有反射效力、规范拘束力和参照效力。... 行政判决的效力范围是行政判决效力理论和实践的关键。行政判决的效力具有个案效力和溢外效力的双重性,溢外效力是由个案效力而衍生出来的效力,具有次生性、外围性、辐射性和普遍性等特征,具体形式有反射效力、规范拘束力和参照效力。行政判决的溢外效力可以提高司法的公信力、推动行政法治的实现、促进行政法的发展,目前我国应该完善指导性行政案例制度、建立溢外效力的适用制度和健全司法公开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判决 溢外效力 效力范围 行政法治 法安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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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法性否定判决的溢外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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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正国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13年第6期80-84,共5页
行政判决的效力对行政诉讼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而效力的波及范围是行政判决效力的核心。行政合法性否定判决溢外效力的基础在于宪法框架内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法治图景中行政法的安定性和行政诉讼的二元属性;行政合法性否定判... 行政判决的效力对行政诉讼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而效力的波及范围是行政判决效力的核心。行政合法性否定判决溢外效力的基础在于宪法框架内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法治图景中行政法的安定性和行政诉讼的二元属性;行政合法性否定判决的溢外效力主要包括既判力、形成力和拘束力,但具有一定的界限,包括效力能力的相对性、效力范围的类型化、效力边界的空间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合法性否定判决 溢外效力 既判力 形成力 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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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效力范围的一般法理与特殊表现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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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延溢 王雷 《廉政文化研究》 2020年第1期36-43,共8页
党内法规的效力范围既遵循法理学上法的效力理论的一般法理,又具有不同于国家法律效力的特殊表现。首先,党内法规生命周期遵循法的时间效力的一般原理,但在时效期限问题上有着特殊表现,适用要求上更加注重对党员违规责任的追究与党员正... 党内法规的效力范围既遵循法理学上法的效力理论的一般法理,又具有不同于国家法律效力的特殊表现。首先,党内法规生命周期遵循法的时间效力的一般原理,但在时效期限问题上有着特殊表现,适用要求上更加注重对党员违规责任的追究与党员正当权利的维护。其次,在境内效力问题上,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具有高度一致性,但在境外效力问题上,党内法规采用属人主义原则不受地域的限制,有着特殊的判断标准和依据。最后,在对象效力问题上,党内法规调整的对象一般情况下限于党组织和党员,但由于中国共产党执政党和领导党的地位,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或特殊事项上,党内法规的效力也会及于党外特定对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内法规 国家法律 效力范围 制度张力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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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内法规效力外溢的省思与回应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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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前红 张晓瑜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 2021年第1期54-70,共17页
狭义上的"党内法规效力"是指党内法规在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中的以党的纪律为保障的强制约束力。党内法规规范党的领导活动似乎不可避免地会作出关涉非党主体以及党外事务的明文规定。但这些明文规定所产生的事实效力... 狭义上的"党内法规效力"是指党内法规在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中的以党的纪律为保障的强制约束力。党内法规规范党的领导活动似乎不可避免地会作出关涉非党主体以及党外事务的明文规定。但这些明文规定所产生的事实效力不能也不应是党内法规以党的纪律为保障的强制约束力的直接外溢,故不能将其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党内法规效力外溢。且这些明文规定所产生的事实效力应当经由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的衔接和协调来进一步承接,以赋予其正当性。而规范党的领导活动的党内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间接调整非党主体以及党外事务并产生间接效力之可能。这种间接效力是党内法规以党的纪律为保障的强制约束力的间接外溢,党内法规效力本身即起到了传导中介的作用,故可以将其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党内法规效力外溢。对于党政联合制定的党内法规而言,其性质界定关系到如何理解其效力。制度规范层面将党政联合制定党内法规纳入调整范围无异于承认或者默认其效力可以外溢,是党内法规效力外溢的载体。但这种性质界定面临理论与实践困境,需要学术界进一步深入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内法规 党内法规效力 效力 事实效力 间接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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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线逻辑:“行动”中的壮族习惯法及其未来面向研究——以贵州省N自治县为表述对象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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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廉睿 高鹏怀 《广西民族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39-146,共8页
以时间为自变量,空间为他变量,辅之田野方法,方可促成对壮族习惯法演化机制的立体解构。就实践表征而言,壮族习惯法并非静止不变,它既与本民族在区域社会中的生存状态、经济活动、社会地位、文化生活息息相关,又体现出族群在面对不同政... 以时间为自变量,空间为他变量,辅之田野方法,方可促成对壮族习惯法演化机制的立体解构。就实践表征而言,壮族习惯法并非静止不变,它既与本民族在区域社会中的生存状态、经济活动、社会地位、文化生活息息相关,又体现出族群在面对不同政治经济环境时所做出的竞争、协商与妥协。"国家在场"对壮族习惯法的形塑,采取的是一种复线逻辑,并聚焦于载体重构、机制再造、属性蜕变三重维度。在壮族习惯法的未来发展面向上,应实现三个转变,即支配逻辑层面的"效力外溢"到"效力紧缩",传承策略层面的"单一型范"到"兼容并蓄",生存契机层面的"法律一元"到"多元司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在场 壮族习惯法 效力 多元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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