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9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潘得克吞法学中的行为与法律行为理论——民法典总则诞生的序曲 被引量:18
1
作者 杨代雄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5年第6期44-51,共8页
法律行为理论体系是潘得克吞法学的产物。早期潘得克吞法学中的法律行为理论栖身于行为理论体系之中,萨维尼、普赫塔、温德夏等人的研究成果使法律行为理论走向系统化、精细化。法律行为理论的观念史背景是古典自然法学,方法论基础是以... 法律行为理论体系是潘得克吞法学的产物。早期潘得克吞法学中的法律行为理论栖身于行为理论体系之中,萨维尼、普赫塔、温德夏等人的研究成果使法律行为理论走向系统化、精细化。法律行为理论的观念史背景是古典自然法学,方法论基础是以形式逻辑为核心的“科学”方法。法律行为理论的勃兴促成了现代民法典总则的诞生,其价值不可低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行为 行为 潘得克吞法学 方法论 民法典总则 古典自然法学 行为理论 民法典 诞生 总则
下载PDF
德国《人民法典》体系及其背后民法思想的去潘得克吞化 被引量:4
2
作者 徐国栋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0年第1期143-155,共13页
纳粹执政时期的德国起草了一部《人民法典》试图取代《德国民法典》,大批当时的德国法学精英参与了起草工作,得出了一个采用八编制的草案,它由于纳粹德国的军事失败没有成为法律。一方面,它体现了纳粹的以种族主义和集体主义为特征的法... 纳粹执政时期的德国起草了一部《人民法典》试图取代《德国民法典》,大批当时的德国法学精英参与了起草工作,得出了一个采用八编制的草案,它由于纳粹德国的军事失败没有成为法律。一方面,它体现了纳粹的以种族主义和集体主义为特征的法观念,另一方面,它也体现了当时德国民法思想的进步:即抛弃潘得克吞体系,让民法体系更贴近实际生活,为此,取消了总则、拆散了债法、放弃了物权概念、实行广义民商合一、采用人前物后的叙事顺序。《人民法典》与1942年《意大利民法典》互相影响,共同反映了当时的民法思潮。纳粹倒台后,战胜国把过时的《德国民法典》强加给战后的德国,当年批判这一法典的《人民法典》的起草者为了生计赞誉它,不必当真。《德国民法典》及其潘得克吞体系不值得盲目崇拜。热爱抽象思辨并非所有德国人的习性,过分抽象也并非立法上的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民法典 潘得克吞体系 德国民法典 意大利民法典 民商合一
下载PDF
遗嘱错误:反思潘得克吞体系的一条新路 被引量:10
3
作者 赵毅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1522-1539,共18页
既有对潘得克吞体系的检讨,缺乏在具体民事制度层面的反思,遗嘱错误制度或可开启一条反思新路。在罗马法上,遗嘱错误是与合同错误并行的一项独立制度,存在自身独到的体系逻辑,并由此影响了潘得克吞错误体系的建构。尽管德国法形成了抽... 既有对潘得克吞体系的检讨,缺乏在具体民事制度层面的反思,遗嘱错误制度或可开启一条反思新路。在罗马法上,遗嘱错误是与合同错误并行的一项独立制度,存在自身独到的体系逻辑,并由此影响了潘得克吞错误体系的建构。尽管德国法形成了抽象的意思表示错误制度,但遗嘱错误仍然基于其特殊性而独立存在。在非潘得克吞体系的意大利法和英美法中,遗嘱错误制度形成了独特的内在机理,恰与东亚潘得克吞诸继受国中遗嘱错误制度之消弭形成对比。当代中国的司法实践证明,应尊重依存于各典型法律行为的错误制度之特殊性,而一个不存在总则或仅有序编的、无法律行为及相关意思表示制度的、合同错误与遗嘱错误各自分立于相应编章的民法典,或许是应当认真对待的一种民法典体系选择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遗嘱错误 意思表示错误 潘得克吞 民法典
原文传递
略论德国民法潘得克吞体系的形成 被引量:27
4
作者 薛军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期1-19,共19页
关键词 德国 民法体系化 中国 民法典 潘得克吞体系 罗马法 法国 自然法 蒂堡 家庭法 继承法
原文传递
论《民法典》采用新法学阶梯体系及其理由——兼榷《民法典》体系化失败论 被引量:9
5
作者 徐国栋 《财经法学》 CSSCI 2021年第2期3-18,共16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学界对其内外体系进行了研究,认定它有各类民事权利展开的外在体系和基本原则贯彻的内在体系,但苏永钦教授认定此《民法典》体系化失败。体系具有价值宣示和橱窗等功能,法学阶梯体系在人文主义价值宣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学界对其内外体系进行了研究,认定它有各类民事权利展开的外在体系和基本原则贯彻的内在体系,但苏永钦教授认定此《民法典》体系化失败。体系具有价值宣示和橱窗等功能,法学阶梯体系在人文主义价值宣示方面居优,潘得克吞体系在橱窗功能方面居优。《民法典》采用的新法学阶梯体系兼采这两种体系的优点。未采潘得克吞体系,是因为该体系的债编等方面存在“把手”设置过高的逻辑问题,所以,从20世纪30年代起,它就遭到了德国人和日本人的批判和摒弃。苏教授深谙潘得克吞体系的缺陷,建议了一个六编制的财产法典体系,但该体系只考虑财产法,具有跛足性,而且,他只承认公因式提取的成果为体系,选用的意定、法定的公因式过于偏狭,造成各编内容的异质性大于同质性,且不能包纳兼具意定性和法定性的对象。苏教授对民法典的纯粹私法要求与行为经济学对理论人性的研究成果不合,且增加了当事人寻法的难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潘得克吞体系 法学阶梯体系 新法学阶梯体系 人文主义 私法自治
下载PDF
法学阶梯式民法体系的演变简史——民法体系的基因解码之二 被引量:4
6
作者 杨代雄 《北方法学》 2011年第6期49-55,共7页
盖尤斯《法学阶梯》创立了"人法—物法—诉讼法"的民法体系模式。人文主义法学家将其改造为"人法—对物权法—债法"的新三分式民法体系。与传统的法学阶梯式民法体系相比,现代法学阶梯式民法体系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 盖尤斯《法学阶梯》创立了"人法—物法—诉讼法"的民法体系模式。人文主义法学家将其改造为"人法—对物权法—债法"的新三分式民法体系。与传统的法学阶梯式民法体系相比,现代法学阶梯式民法体系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继承法逐渐从"物法"中分离出来,在某些方面正在与潘得克吞式民法体系走向融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学阶梯 潘得克吞 民法体系
下载PDF
法典化语境中的人格权
7
作者 欧世龙 王天雁 《理论学刊》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75-77,共3页
人格权的发展史就是从人格中逐步独立的历史,人格权的诞生和体系化就是现代民法对具体人格关怀的标志。继受德国法而来的中国民法,应当将这种体系化的权利纳入民法典之中,因为这是潘得克吞体系权利本位的法典构造模式的逻辑要求。
关键词 法典化 潘得克吞体系 人格 人格权
下载PDF
私权一般理论与民法典总则的体系构造——德国民法典总则的学理基础及其对我国的立法启示 被引量:24
8
作者 杨代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32-41,共10页
近代德国民法学中的私权一般理论是德国民法典总则赖以形成的学理基础,民法典总则在本质上属于私权通则。民法典总则具有充分的方法论依据与实用价值。我国未来民法典应该设立总则,总则的体系构造应当以私权(民事权利)的一般原理体系作... 近代德国民法学中的私权一般理论是德国民法典总则赖以形成的学理基础,民法典总则在本质上属于私权通则。民法典总则具有充分的方法论依据与实用价值。我国未来民法典应该设立总则,总则的体系构造应当以私权(民事权利)的一般原理体系作为逻辑基础。民法草案总则的体系存在缺陷,应当予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私权一般理论 潘得克吞法学 民法典总则
原文传递
大陆法系国家民法总则的演进——以德国民法总则的产生为起点 被引量:1
9
作者 宫素珍 《前沿》 2006年第10期122-125,共4页
民法总则的设立与否,如何设立,是民法典制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问题。这关系到民法典的体系结构和内容,本文以德国民法总则的产生为切入点,考察大陆法系国家在制定民法典时对总则的取舍及其原因,这对我国法律实践和民法典的制定有一定借... 民法总则的设立与否,如何设立,是民法典制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问题。这关系到民法典的体系结构和内容,本文以德国民法总则的产生为切入点,考察大陆法系国家在制定民法典时对总则的取舍及其原因,这对我国法律实践和民法典的制定有一定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潘得克吞 自然法学 历史法学 德国民法 典瑞士民法典 日本民法典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