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古籍点校版权保护争点透析与进路探论
被引量:7
- 1
-
-
作者
彭学龙
马得原
-
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20年第11期30-42,共13页
-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品牌强国战略的制度保障研究”(项目批准号:19JJD820006)之中期成果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新时代科技革命与知识产权学科创新”(编号:B18058)资助。
-
文摘
古籍整理成果种类繁复、形式多样,法律应否以及如何保护,不能一概而论。诸如古籍注评、今译乃至作者考证、生平传记之类,只要具备独创性,自可作为演绎作品、汇编作品乃至独立作品受著作权保护,毋庸置论。单纯的古籍点校,既体现点校者综合学养,又以复现古籍原文、原意为趣旨,虽有适度发挥空间,却难充分展现个性,由此而来的文本能否构成作品,才是争点所系。在传统文化语境下,标点句读看似微末之技,实则足以改变文本乃至颠覆文义,非学养深厚者不能为。就点校成果而言,标点与古籍原文融为一体,才最终成就现代意义上的完整表达。尽管如此,在著作权"法眼"之下,无论点校者学养深浅、眼力高低,点校能够成就的文本表达终究十分有限,囿于思想表达混同规则,单纯点校成果难称作品。为保护点校者智力劳动,可给予其成果邻接权保护。就此而言,德国法上的科学版本权颇具参考价值。据此,处于公有领域之作品或文本的整理者,对于其所整理之明显区别于在先版本的新版本享有与同类作品著作权内容相仿、期限为25年的专有权。德国法上的"文本整理"恰如中国语境下的古籍点校,引入科学版本权保护古籍点校成果可谓"严丝合缝"。当然,我国如欲正式建立该制度,尚需在中西文化比较和相关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做法理上的深入研究与充分论证。
-
关键词
古籍点校
版权
思想表达混同
科学版本权
-
Keywords
Achievements of Collating Ancient Books
Copyright
Merging Doctrine of Idea and Expression
Right of Scientifi c Editions
-
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
-
题名论古籍点校成果邻接权保护模式
被引量:4
- 2
-
-
作者
李谢标
-
机构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
出处
《山东图书馆学刊》
2022年第2期15-20,72,共7页
-
基金
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人工智能在地方司法审判中的融合运用研究——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项目编号:YCSW2021067)的研究成果之一。
-
文摘
古籍点校成果是否满足作品的可版权性要求在实践和学理上尚有争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古籍点校成果有作为民事权益受民法保护、构成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非独创性表达不构成作品等不同认定。根据混同原则由于古籍点校成果趋于极为有限的表达方式而不受著作法保护;文章断句与校正文字等点校成果创作空间有限、缺乏创作长度、创作高度不足并不符合独创性标准;从创作意图角度古籍点校目的在于复原事实而并非整理出新的作品。古籍点校成果不满足作品的构成要件。为了保护倾注了大量智力劳动的古籍点校成果,可以借鉴引入欧洲多国设立的“科学版本的邻接权”保护制度。
-
关键词
古籍点校
可版权性
保护路径
科学版本权
-
Keywords
Ancient books proofreading
Copyright ability
Protection path
Scientific edition rights
-
分类号
G256.3
[文化科学—图书馆学]
-
-
题名出版者智力成果的邻接权保护与立法完善
被引量:1
- 3
-
-
作者
于文
-
机构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出版学院)
-
出处
《中国出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4期44-49,共6页
-
文摘
出版者在书刊制作过程中的智力劳动为作品传播贡献了巨大的价值。但我国著作权法对出版者智力成果的邻接权保护中,在出版者权的客体设置、保护范围等方面均存在不足。文章在对出版者智力成果的具体构成和利益纠纷进行深入分析之基础上,结合产业实际需求,从完善权利客体、权利内容和权利规制等方面对加强和改进出版者权保护提出立法建议。
-
关键词
邻接权
出版者权
版本权
-
分类号
D923.41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
-
题名古籍点校科学版本的邻接权保护
被引量:3
- 4
-
-
作者
彭学龙
-
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
出处
《法商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88-200,共13页
-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资助重大项目(19JJD820006)
-
文摘
随着我国古籍整理出版的繁荣发展,古籍点校版本法律保护上的制度缺失逐渐凸显。根据传统法理,单纯的古籍点校版本并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在比较法上,这类版本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可纳入邻接权保护范围。德国著作权法、英国版权法和欧盟相关指令都显示:对于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经科学点校、批判性整理,最终形成与其在先版本有实质性区别的新版本的,其点校者、整理者可主张科学版本权。以上权利虽主要针对古籍点校设立,但在法理上亦可适用于其他公版作品。在我国著作权法中赋予古籍点校者、整理者与著作权内容相当、保护期较短的邻接权,既可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又能充分保障古籍出版产业公正的竞争秩序,为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
关键词
古籍点校版本
科学版本权
邻接权
公版作品
-
Keywords
new editions resulting from punctuating and collating ancient books
right of scientific editions
the related rights
works having come into the public domain
-
分类号
D923.41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