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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犯视域下网络版权犯罪的入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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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树志 陈昊翔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4期77-87,共11页
受网络版权侵权严重化与不同限缩入罪范围方法的影响,网络版权犯罪的入罪标准正处于扩张与限缩的张力之间。为防止迎合社会对“安全”的单纯想象而选择盲目扩张入罪标准,保留一种合理的限缩方法是妥当的。但学界通常依据法秩序统一性原... 受网络版权侵权严重化与不同限缩入罪范围方法的影响,网络版权犯罪的入罪标准正处于扩张与限缩的张力之间。为防止迎合社会对“安全”的单纯想象而选择盲目扩张入罪标准,保留一种合理的限缩方法是妥当的。但学界通常依据法秩序统一性原理进行限缩的做法难以发挥实效。因为这一理论仅能够消极地通过前置法规定排除刑法处罚范围中不构成民事违法的行为,却无法揭示刑事处罚的上限。相反,累积犯理论与网络版权犯罪十分契合,为明确网络版权犯罪的入罪标准提供了理论支持。具体而言,累积犯理论中的“阈值”概念可以引导刑法将打击范围限定为恶意违法行为,以区别于合理的市场自我调节行为,从而贯彻谦抑性原则。“真实的累积效应”概念可以引导刑法去判断违法行为是否具有现实的普遍化趋势。根据累积犯理论的启示,《刑法》应当保留“以营利为目的”以论证“真实的累积效应”的存在;因非交互式传播行为在事实上缺乏普遍扩张的趋势,所以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不应当包含非交互式传播行为。同时,帮助规避行为具有普遍效仿的现实性,而破坏技术措施行为既包括直接规避行为也包括帮助规避行为。但是,由于这种普遍效仿的程度要低于复制发行和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因此,应当为破坏技术措施行为设置比复制发行和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更高的入罪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累积犯 网络版权犯罪 版权市场秩序 入罪标准 以营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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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时代我国版权保护的刑事路径思考--以美国版权犯罪立法的转型为参照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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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燕龙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64-76,共13页
版权犯罪刑事责任条款跟随盗版的变化而发展,随着盗版从模拟技术时代进化到数字技术时代,美国的版权犯罪刑事责任体系也完成了转型,进入了规制数字技术时代版权犯罪的初级阶段。其转型根源于数字技术的发展,是在文化产业的直接推动下进... 版权犯罪刑事责任条款跟随盗版的变化而发展,随着盗版从模拟技术时代进化到数字技术时代,美国的版权犯罪刑事责任体系也完成了转型,进入了规制数字技术时代版权犯罪的初级阶段。其转型根源于数字技术的发展,是在文化产业的直接推动下进行的,并且紧跟盗版变化的轨迹,体现出版权犯罪立法的基本规律。在数字技术时代,我国也面临着规制侵权个人困难、打击盗版平台无力、面对不断更新换代的技术行为无所适从的难题。我国的版权犯罪立法可以在有限借鉴美国标准的基础上走中国化道路,既然版权犯罪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而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通过平台来规制个人的方案都不可行,那么未来应当更加注重对平台版权保护技术的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版权 盗版 版权犯罪 刑事责任条款 数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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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比较视野下调整我国版权犯罪门槛的思考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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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燕龙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86-95,共10页
美国等发达国家一直诟病中国追诉版权犯罪的门槛过高,有放纵犯罪的嫌疑,而中国理论界对于版权犯罪门槛是否过高,以及是否应当调整也没有一致的认识。历史上看,中国版权犯罪主要沿着构成要件门槛和数额门槛两条主线,逐渐形成在立法上通... 美国等发达国家一直诟病中国追诉版权犯罪的门槛过高,有放纵犯罪的嫌疑,而中国理论界对于版权犯罪门槛是否过高,以及是否应当调整也没有一致的认识。历史上看,中国版权犯罪主要沿着构成要件门槛和数额门槛两条主线,逐渐形成在立法上通过主观要件与客观行为,司法上通过数量和情节这两个方面来限定和调节犯罪门槛高低的基本模式。从发展趋势看版权犯罪的门槛一直在降低,并且在网络时代需要进一步降低。在网络版权犯罪高发的背景下,从版权犯罪在刑法体系中的地位、犯罪圈大小的设定以及犯罪预防的需求来看,中国版权犯罪的门槛确实较高,应当适时调整。具体到路径上,中国版权犯罪的数额门槛应当变通微调,同时需要扩充直接侵犯版权犯罪的行为类型、建立规制妨害版权犯罪的刑事责任体系以及预留兜底条款来合理降低版权犯罪的门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版权犯罪 犯罪门槛 美国版权 数额门槛 构成要件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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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犯罪中“复制发行”概念的厘定与解读——以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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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秀挺 王慧睿 《中国版权》 2023年第4期49-56,共8页
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对“复制发行”行为方式及定义的扩大解释,造成《刑法》条文之间的重合及与《著作权法》的背离,破坏了《刑法》的内外融贯性。刑法可以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自主决定对何种行为进行规制,但应尊重《著作权法》对行为定... 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对“复制发行”行为方式及定义的扩大解释,造成《刑法》条文之间的重合及与《著作权法》的背离,破坏了《刑法》的内外融贯性。刑法可以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自主决定对何种行为进行规制,但应尊重《著作权法》对行为定义的规定,同时避免自身条文被架空。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澄清了“复制发行”的相关争议,实现了向《著作权法》的回归。针对《刑法》因其滞后性而不能及时修正的问题,应继续沿用通过司法解释扩张相关术语的方式,但应在刑事立法中规定概括性术语或兜底性条款等作为缓冲地带并严格限制对其的任意扩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复制发行 版权犯罪 融贯性 刑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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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犯罪民事赔偿实现路径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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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晓 《科技与出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03-114,共12页
根据刑民交叉理论,版权犯罪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通过数据库检索发现,被害人在版权犯罪刑事诉讼中或诉讼后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数量极少,其原因在于:被害人对于民事诉讼的启动与推进程序均不顺畅,实体赔偿... 根据刑民交叉理论,版权犯罪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通过数据库检索发现,被害人在版权犯罪刑事诉讼中或诉讼后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数量极少,其原因在于:被害人对于民事诉讼的启动与推进程序均不顺畅,实体赔偿金额不足且难以执行等,导致被害人不知或不愿提起民事诉讼。为及时有效实现被害人的民事赔偿权,可通过实行“自诉为主、公诉为辅”的起诉模式、赋予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资格、利用现代科技优化版权数据库功能等多种举措,畅通起诉渠道,鼓励被害人积极启动民事赔偿程序;通过合理限定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加强民事案件调解和解,推进民事程序顺畅运行;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犯罪人违法所得及涉案财物处置方式,积极实现被害人的民事实体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版权犯罪 刑民交叉 民事赔偿 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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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版权犯罪行为类型的扩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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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朝军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53-60,共8页
信息技术革命的深入发展,不仅深刻地改变了现代社会人们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也给网络时代版权犯罪行为类型带来了诸多变化。当前,我国《刑法》第217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在犯罪行为类型方面具有以营利作为唯一的目的类型、以擅自复... 信息技术革命的深入发展,不仅深刻地改变了现代社会人们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也给网络时代版权犯罪行为类型带来了诸多变化。当前,我国《刑法》第217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在犯罪行为类型方面具有以营利作为唯一的目的类型、以擅自复制发行作为主要的情节类型、以传统作品等作为主要的对象类型等特征。然而,这种以传统版权犯罪为立足点的刑事立法模式,存在非常明显的目的类型的过于单一、情节类型在网络时代的局限性,以及对象类型对于网络犯罪适用上的困难等阻碍相关罪名充分发挥打击严重版权侵权犯罪行为,有效保护权利人和社会利益充分实现的功能。因此,可以从将非营利目的纳入犯罪动机类型、通过司法解释将网络特有行为纳入其他严重情节,以及对犯罪对象类型进行适度的网络化拓展等路向,实现网络时代版权犯罪行为类型的有效扩展,保证网络时代版权犯罪的相关规定有效打击相关版权犯罪行为功能的充分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时代 版权犯罪 犯罪行为类型 非营利目的 扩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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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犯罪的定罪标准问题及其解决
7
作者 袁彬 《科技与出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10-14,共5页
我国版权犯罪的定罪标准存在营利目的与占有目的区分困难、混合销售的情况下较难认定行为人的营利目的、单位内部大量使用复制品时很难认定其营利目的等主观问题,以及犯罪对象是否包括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复制"与"... 我国版权犯罪的定罪标准存在营利目的与占有目的区分困难、混合销售的情况下较难认定行为人的营利目的、单位内部大量使用复制品时很难认定其营利目的等主观问题,以及犯罪对象是否包括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复制"与"发行"关系不合理、非法出租侵权复制品的行为定性不明确等客观问题。对此,应坚持罪刑法定优先,同时兼顾刑法目的适用刑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版权犯罪 标准 罪刑法定 刑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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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环境中版权犯罪的实质刑法解释——以“复制发行”为视角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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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翠霞 《求索》 CSSCI 2014年第10期122-125,共4页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数字环境中的版权犯罪问题成为重要的刑法研究课题。在数字环境下对侵犯著作权罪予以解释,应立足实质刑法解释的立场,注重在案件事实与法律规范之间的来回顾盼。根据社会发展变化情况,结合数字环境下侵犯著作权行为...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数字环境中的版权犯罪问题成为重要的刑法研究课题。在数字环境下对侵犯著作权罪予以解释,应立足实质刑法解释的立场,注重在案件事实与法律规范之间的来回顾盼。根据社会发展变化情况,结合数字环境下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特点,综合考量刑法目的,实现刑法的实质正义。就"复制发行"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之间存在矛盾之处,在解释中应注意相关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性,并谨慎处理民事、刑事法律规定与司法解释之间的刑民分界问题,坚持刑法的谦抑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化 版权犯罪 复制发行 刑法解释 刑民分界 谦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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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字音乐版权的刑法保护
9
作者 刘珍珍 《艺术科技》 2020年第20期112-113,共2页
互联网环境下,数字音乐版权犯罪呈现出犯罪人数日益增加,犯罪目的逐渐模糊等新的特征。而且当前我国对于数字音乐版权的保护存在犯罪对象认定不明确、《刑法》适用范围受限、刑事责任追究困难等问题。因此,应采取加强部门法之间的衔接... 互联网环境下,数字音乐版权犯罪呈现出犯罪人数日益增加,犯罪目的逐渐模糊等新的特征。而且当前我国对于数字音乐版权的保护存在犯罪对象认定不明确、《刑法》适用范围受限、刑事责任追究困难等问题。因此,应采取加强部门法之间的衔接、完善刑法入罪情节等措施加强对数字音乐版权的保护,推动我国音乐产业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 数字音乐 版权犯罪 刑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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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深层链接侵权作品行为的共犯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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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莎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2期83-88,共6页
深层链接以界面呈现方式不同为标准,可分为加框链接和普通深层链接,普通深层链接是指跳转至被链者控制的页面呈现作品的链接类型。当正犯未达到刑法规定的构罪量时,通过前置法或者调整刑事司法解释中的定量标准,即可对普通深层链接者的... 深层链接以界面呈现方式不同为标准,可分为加框链接和普通深层链接,普通深层链接是指跳转至被链者控制的页面呈现作品的链接类型。当正犯未达到刑法规定的构罪量时,通过前置法或者调整刑事司法解释中的定量标准,即可对普通深层链接者的帮助行为进行规制,刑法并无单独立法处罚的必要性。在无法证明设链者与被链者之间的犯意联络时,对普通深层链接设链者可依据片面共犯理论进行归责。在这一理论框架内,对设链者主观明知的认定可采用推定的方法。网络领域中的侵犯著作权犯罪是一种持续性犯罪,事后的设链行为仍可以构成承继的帮助犯,从而解决了其帮助的时间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深层链接 版权犯罪 片面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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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语境下版权保护的刑法治理论略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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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姗 《出版发行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70-72,共3页
在网络背景下,版权犯罪呈现出与传统印刷式版权犯罪相区别的诸多特征,这给版权治理提出了新课题。对此。创新网络语境下的版权刑法保护机制是一条重要路径,需要树立版权人权利优先的理念,立法上有限度地扩宽版权刑法保护的犯罪圈,司法... 在网络背景下,版权犯罪呈现出与传统印刷式版权犯罪相区别的诸多特征,这给版权治理提出了新课题。对此。创新网络语境下的版权刑法保护机制是一条重要路径,需要树立版权人权利优先的理念,立法上有限度地扩宽版权刑法保护的犯罪圈,司法上完善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以此突破版权刑法保护的现实瓶颈,努力构建保护知识自主创新的有效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版权保护 网络环境 版权犯罪 刑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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